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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  2015-01-07  【

天津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天津师范大学系市属重点院校,着力培养“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一专多能的复合型人才”。学校现有2个国家重点学科,13个天津市重点学科,4个天津市“重中之重”学科,6个教育部特色专业建设点;有6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8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专任教师1463人,其中拥有正高级职称274人,副高级职称581人;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8645人。天津师范大学涉及文学、理学、教育学、历史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工学和艺术学等九个学科门类,这九大学科门类相互支撑,给莘莘学子创造了一个有利于全面发展的广阔空间。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分布在美术与设计学院、音乐与影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三个学院的简介、专业介绍、考试大纲、历年分数可登陆天津师范大学招生信息网(www.tjnuzsb.com)查看。

一、招生录取模式

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实行统考和校考并行的招生录取模式。

1.统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区、市)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联)考,以省级统(联)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2.校考招录模式:考生必须参加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以校考专业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如考生所报专业属于所在省(区、市)省级统考范围,还须取得该专业省级统考合格资格。

3.本简章仅适用于校考招录模式指定省份的考生。

请广大考生结合自身报考专业,认真查阅本简章第二部分各专业(方向)“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的相关内容,确认自己属于校考指定省份的考生,再详细阅读本简章,按有关要求和办法进行报考。

 二、各专业相关内容

(一)美术与设计类专业

1.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 校考指定省份 备注
美术学 北京、山西、辽宁、吉林、江苏、浙江、安徽、山东、云南、甘肃、新疆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 总计划 校考计划(拟) 学费 美术学 45 20 15000元/生.年 绘画 66 30 视觉传达设计 66 30 12000元/生.年 环境设计 66 25 服装与服饰设计 46 20 数字媒体艺术 46 20 注意事项: = 1 \* GB3 ①考生每次报名考试只能报考一个专业志愿,如参加两次或两次以上考试,以多次考试中取得的最高分数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以该最终成绩及其对应的专业志愿为依据按照我校合格生源确定规则发放合格证。 = 2 \* GB3 ②绘画专业含国画、油画和水彩方向;环境设计专业含环境设计和展示设计方向;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含服装设计和配饰设计方向。以上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划分专业方向。美术学专业在入学后的第三学年依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版画和水彩两个专业方向。 = 3 \* GB3 ③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 录取规则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天津师范大学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 考试内容 注意事项
美术学 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速写(写生)15%,45分钟素描(默写)35%,2小时15分钟色彩(默写)50%,3小时综合素质测试,主要考查考生考试过程中的表现,结果不计入总分,仅作参考。 考试时考点备有画纸,考生自备画板及其他画具;考试时间含10分钟收发试卷时间。
绘画
视觉传达设计
环境设计
服装与服饰设计
数字媒体艺术

5. 考点设置

  (二)音乐类专业
  1. 校考招录模式适用省份

专业(方向) 校考指定省份 备注
音乐学(声乐) 天津、北京、山西、辽宁、江苏、安徽、山东、甘肃、新疆、云南、浙江、吉林 “校考指定省份”外的其他各省(区、市)考生无须参加我校校考
音乐学(键盘)
音乐表演(器乐)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音乐学(音乐文学) 天津、北京、山西、江苏、山东

 2. 招生计划及学费

专业(方向) 总计划 校考计划(拟) 学费 注意事项
音乐学(声乐) 55 33 15000元/生.年 详见 = 1 \* GB3 ① = 5 \* GB3 ⑤
音乐学(键盘) 30 18 详见 = 2 \* GB3 ② = 5 \* GB3 ⑤
音乐表演(器乐) 15 10 详见 = 3 \* GB3 ③ = 5 \* GB3 ⑤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40 20 38000元/生.年 详见 = 4 \* GB3 ④ = 5 \* GB3 ⑤
音乐学(音乐文学) 40 15 15000元/生.年 详见 = 5 \* GB3 ⑤
注意事项: = 1 \* GB3 ①音乐学(声乐)专业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声乐)和音乐表演(声乐)专业。 = 2 \* GB3 ②音乐学(键盘)专业招生范围为钢琴和手风琴。新生入学后学院根据学生志愿和考核成绩分为音乐学(键盘)和音乐表演(键盘)专业。 = 3 \* GB3 ③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器乐招生范围为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贝大提琴),铜管乐(圆号、小号、长号、大号),打击乐(不含爵士鼓)。 = 4 \* GB3 ④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只接收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报考。 = 5 \* GB3 ⑤以上各专业校考计划可视生源情况进行调整,以各省(区、市)教育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3. 录取规则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 1 \* GB3 ①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 2 \* GB3 ②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音乐学(音乐文学)专业
  在取得校考专业合格证后,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考生文化成绩还须达到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4. 考试形式与内容

专业(方向)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注意事项
音乐学(声乐)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详见①② = 3 \* GB3 ③④ = 5 \* GB3⑤
复试(面试+笔试):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学(键盘)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详见② = 3 \* GB3 ③ ④ = 5 \* GB3 ⑤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表演(器乐)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 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考生可于 4月20日-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 ——
音乐学(音乐文学)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 2.中外音乐史(40%) 3.命题写作(15%) 详见④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提供钢伴(初试钢伴、复试钢伴具体事宜请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在天津考点考试的考生也可聘请校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校外钢伴每天只能为一名考生伴奏。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各专业(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 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5. 考点设置
  (1)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音乐表演(器乐)专业考点
  = 1 \* GB3 ①初试安排

专业(方向) 考试形式与考试内容 注意事项
音乐学(声乐) 初试(面试):演唱歌曲1首(曲目自选,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和CD格式伴奏音乐。) 详见①② = 3 \* GB3 ③④ = 5 \* GB3⑤
复试(面试+笔试):1.演唱歌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除通俗唱法外不得使用伴奏带。通俗唱法如不使用钢琴伴奏,须自备MP3格式伴奏音乐。)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学(键盘)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 详见② = 3 \* GB3 ③ ④ = 5 \* GB3 ⑤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5分钟)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表演(器乐) 初试(面试):演奏乐曲1首(曲目自选),器乐演奏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复试(面试+笔试): 1.演奏乐曲2首(曲目自选,限时6分钟),均为独奏,不需伴奏。 2.资格测试(乐理、听写、视唱)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 我校不单独组织该专业考试,考生应至少选择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两个专业中的一个专业进行考试。音乐学(声乐)、音乐学(键盘)专业初试合格并取得复试成绩的考生,如兼报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请于4月5日-18 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交费,报名费为30元/人。考生可于 4月20日-25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最终成绩、打印专业考试合格证(我校不另行邮寄)。 ——
音乐学(音乐文学) 只设笔试,考试时间为180分钟,总分为200分,考试内容为: 1.基础乐理(45%) 2.中外音乐史(40%) 3.命题写作(15%) 详见④
注意事项: ①钢琴伴奏要求:我校在青岛考点初试,不提供钢伴;在天津考点初试和复试提供钢伴(初试钢伴、复试钢伴具体事宜请分别于3月9日、3月12日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看。在天津考点考试的考生也可聘请校外人员进行钢琴伴奏。为维护考试秩序,校外钢伴需携带身份证登记入场,校外钢伴每天只能为一名考生伴奏。若考生考试时,钢伴未能按时到场,则考生须清唱完成考试。 ②演唱(演奏)曲目均须背谱(定音鼓、小军鼓可带谱)。 ③资格测试包含乐理(笔试)、听写(笔试)、视唱(面试)三科,每科分值为100分。各专业(方向)分别划定资格测试合格线。资格测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者,方可按专业成绩排队,否则视为复试专业考试不合格。 ④所有笔试科目,考生考试中途不得退场。 ⑤考试时评委有权指令考生表演作品的全部或片段。

 (三)舞蹈类专业

  3. 录取规则
  在文化成绩达到我校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编制的招生计划,按校考专业成绩择优录取。
  文化控制分数线划定规则:
  (1)高考成绩总分为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300分,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2)高考成绩总分非750分的省份,考生文化成绩原则上须达到其所在省(区、市)高考成绩总分的40%,且须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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