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音乐舞蹈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招生专业与计划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说明 | 招生人数 | 学制 | 学费/年 | 高考科类 | |
音乐学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非公费师范 | 18 | 4年 | 12000元 | 文理兼招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非公费师范 | 15 | ||||
声乐(师范) | 13 | 非公费师范 | 17 | ||||
钢琴演奏 | 14 | 8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圆号、小号、竖琴 | 17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二胡、琵琶、中阮、扬琴、竹笛、唢呐、笙 | 10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吉他、电贝司、爵士鼓、手风琴 | 6 | ||||
声乐表演 | 18 | 7 | |||||
流行演唱 | 19 | 6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6 | |||||
作曲 | 21 | 2 | |||||
舞蹈编导 | 22 | 35 |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15 |
注:在各省份招生的具体名额详见2015年各省份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条件与办法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
2.外语语种为英语,文理科类不限。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专业:女生身高不低于160cm,男生身高不低于170cm;
4.考生必须于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登陆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缴纳报考费。网上缴费后,无论参加考试与否,报考费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本人持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提供的高考报名资格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籍证明无效)和网上报名表,按规定时间到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进行现场确认(信息核对、照相等,不可由他人代办),领取准考证。考生必须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
三、考试安排
考点 | 招生专业 | 网上报名时间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招生省份 |
吉林省长春市净月大街2555号东北师范大学净月校区 | 音乐学 | 2014年12月20日-2015年1月15日 | 2015年1月26-27日 | 2015年1月28日开始(其中,1月28日上午进行笔试) | 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 |
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015年1月27日 | 2015年1月28-29日初试;1月30日复试 |
(1)音乐类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技能 | 基础知识 | |||
科目1 | 科目2 | 科目3 | 科目4 | |||
音乐学 | 器乐(钢琴,师范) | 11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740》及以上; 2. 现场抽签一首视奏。(共50分)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乐曲中外作品均可,不含复调)。(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1.练耳笔试。(40分) 2.乐理笔试。(10分) 3.现场视唱。(10分) |
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 | 12 | 1. 自选一首练习曲演奏; 2. 现场抽签一首视奏。(共50分) | 自选两首乐曲,现场抽签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一首歌曲演唱。(40分) | ||
声乐(师范) | 13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现场抽签一首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一首曲目演奏。(40分) | ||
钢琴演奏 | 14 | 自选练习曲、复调各一首演奏(练习曲程度相当《莫什科夫斯基练习曲》及以上;复调作品限选巴赫《三部创意曲》或《十二平均律钢琴曲集》)。(50分) | 自选奏鸣曲、乐曲各一首演奏(奏鸣曲须为快板乐章;乐曲中外作品均可)。(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西洋管弦乐器演奏 | 15 | 自选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演奏。(50分) | 自选两首乐曲演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奏。(30分) | ||
民族乐器演奏 | 16 | |||||
流行乐器演奏 | 17 | |||||
声乐表演 | 18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50分) | 自选两首声乐作品演唱(中外歌剧咏叹调、艺术歌曲、民歌或中国近现代创作歌曲),其中必须演唱一首歌剧咏叹调。(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流行演唱 | 19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50分) | 自选两首流行歌曲演唱,其中一首清唱。(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视唱。(30分) | ||
电脑音乐制作 | 20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模仿制作乐曲。(50分) | 用提供的电脑音乐制作软、硬件为单声部旋律编配乐队伴奏。(60分) | 现场抽签两首单声部旋律,即兴编配钢琴伴奏。(30分) | ||
作曲 | 21 | 基础理论(闭卷考试,共50分) 1.和声写作; 2.乐理笔试。 | 作品创作(闭卷考试,共60分) 1.歌曲写作(为指定的歌词谱曲,不带钢琴伴奏,自定声种和曲式结构,风格不限、记谱规范); 2.器乐曲写作(按要求将指定的主题材料发展成为钢琴独奏小品)。 | 1.钢琴演奏(程度相当于《车尔尼299》及以上的练习曲、乐曲各一首);2.现场抽签一首视奏。(共30分) |
注:1.所有自选曲目不得重复;2.器乐演奏要求背谱演奏,声乐演唱要求原文背谱演唱;3.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
(2)舞蹈类
专业名称 | 专业代码 | 初试 | 复试 |
舞蹈编导 | 22 | 1.舞蹈基本功测试(控制、跳、转、翻);2.古典舞身韵或民间舞组合(1分30秒以内)。(共100分) | 1.命题式小品; 2.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共100分) |
舞蹈编导(音乐舞蹈) | 23 | 1.舞蹈表演性剧目(3分钟以内)。(60分) 2.演奏一首乐曲(口琴除外)。(20分) 3.演唱一首歌曲。(20分) |
注:1.除钢琴外其它乐器考生自备;2.初试结束当天20:00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发布复试名单及考试安排。
五、成绩查询
1.我校于2015年4月1日后在东北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考试成绩,考生可凭准考证号登陆查询。
2.我校于2015年4月15日后向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寄送《东北师范大学2015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六、录取原则
(1)器乐(钢琴,师范)、器乐(西洋管弦乐器、民族乐器,师范)、声乐(师范):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专业技能+基础知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钢琴演奏、西洋管弦乐器演奏、民族乐器演奏、流行乐器演奏、声乐表演、流行演唱、电脑音乐制作、作曲: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控制线的60%(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位)、英语成绩达到60分,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及科目1-4成绩分别合格,视唱、练耳、乐理成绩分别合格,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总分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舞蹈编导(音乐舞蹈):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控制线,按专业考试成绩总分(初试+复试)由高到低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