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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工学院2019年飞行技术专业招生简章

常州工学院  2019-01-16  【

  一、学校概况

  常州工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公立本科院校,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明城市江苏省常州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理、管、经、文、教、艺术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综合性较强的多科性地方高等学校。学校现有教职工1139人,其中专任教师785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253人、具有高级职称教师352人、硕士研究生导师52人;拥有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省“333工程”培养人选和省高校“青蓝工程”培养对象等113人次。

  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本科专业55个,面向全国20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15000余人。学校是国家“产教融合发展工程”航空特色建设立项和首批启动高校、教育部和江苏省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高校、教育部数据中国“百校工程”培育院校、教育部“科学工作能力提升计划(百千万工程)”首批试点高校、江苏省2011协同创新计划高校、江苏省服务外包人才培养试点高校和江苏省非211公办高校就业竞争力十强高校。

  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于2017年3月获得教育部正式批准开始招生。本专业在充分吸取国内外先进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采用“产教融合”和“国际协同”的办学模式,按照国际标准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飞行技术人才,以满足现代民用航空企业和通用航空企业对飞行技术人才的需求。

  二、专业介绍

  1.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有民航飞行职业所需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身体素质,系统掌握民用航空器飞行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操作技能,达到符合国际民航标准的英语语言能力水平,初步具备现代民用航空飞行技术应用及管理能力,能够在民用运输航空和通用航空领域从事航空器驾驶工作的高素质专门人才。

  2. 培养规格

  本专业是为委托培养单位订单式培养飞行员,标准学制四年。实行学年学分制管理和弹性学习年限。学生因各种原因不能在标准学制年限内修完规定学分的,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具体学习年限以委托培养单位要求为准,但延长后总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八年。

  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飞行技术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飞行驾驶技术训练),考试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者,由学校颁发“飞行技术”专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条例所规定的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本专业主干课程有:飞行原理、民航飞机电气仪表及通信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基础、飞机系统、航空动力装置、空中领航、飞行员专业英语、飞行员英语陆空通话、航空气象、仪表飞行程序、飞行中人的因素、驾驶舱资源管理、航空法规、航空医学、飞行性能与计划、私用驾驶员执照理论、仪表等级理论、商用驾驶员执照理论、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高性能飞机/机组配合训练理论。

  3. 培养进程

  全部培养进程分为“三段式(2.5年+1年+0.5年)”:第一阶段为基础理论课程学习阶段,学生在校本部学习大学公共课程和飞行基础理论课程;第二阶段为飞行驾驶训练阶段,学生在国内外飞行训练机构进行飞行驾驶训练;第三阶段为毕业设计(论文)阶段,学生回校本部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及答辩。

  三、学生管理

  学生在校期间享有常州工学院其他本科专业学生的一切待遇。学生在学期间必须遵守学校、委托培养单位、飞行训练机构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学校设置飞行学生大队,对学生实行准军事化管理,学生在校期间享有空勤伙食补贴。

  学生在学期间须按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参加社会保险,相应的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按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条款执行。在国内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飞行训练期间的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内飞行训练机构负责;被派往国外接受飞行训练的学生,在国外训练期间的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航空器机组座位险由国外飞行训练机构负责。

  四、注册与淘汰机制

  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收飞行学生规定对学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属违反国家招生规定,或在体检、背景调查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无论何时被发现,一经查实,已取得学籍者取消其学籍,未取得学籍者不予注册学籍,并报请有关部门查究。

  学生在籍期间,如由于政治条件、身体条件、学习成绩、英语水平以及飞行技术等原因导致被终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我校依据《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停飞学生管理办法(试行)》,将其转入学校其他适当的专业、年级学习,学生亦可申请休学或退学。

  五、就业政策

  学生在入学前或二年级时与委托培养单位签署委托培养协议,在毕业后回签约单位从事相应的民用航空飞机驾驶工作。

  六、相关费用

  常州工学院承担学生入校前招生和选拔过程中发生的体检常规物理检查、背景调查审查费用,学生本人承担食宿、交通、体检常规辅助检查以及个别学生须加做体检项目的费用。

  本专业学费按照《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同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等四所高校修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的批复》和《常州工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行学分制收费。

  学生在CCAR-141部航校进行飞行执照训练期间所发生的培训费用和基本生活费用由所属航空公司负责解决。

  学校设有勤工助学岗位,用以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生还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七、招生录取

  (一)拟招计划

  学校2019年飞行技术专业拟招生40名,为中国邮政航空、河北航空、内蒙古天骄航空、龙浩航校集团(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江苏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航空云南有限公司、四川航空、龙浩航空委培)等定向培养。

  (二) 招生区域

  本专业在江苏、江西、河北、河南招生,具体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最终公布的计划和地区为准。

  (三)招生对象

  在有招生计划的地区,凡能够参加2019年全国普通高校统一考试(秋季)的男生均可报考,英语语种,理科,年龄在十六至二十周岁(截止当年八月三十一日),未婚,要求具有较好的英语听说基础,各科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四)报名基本条件

  政治思想素质: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考条件,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民航事业,热爱飞行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良好的工作态度、服务社会的意识以及团结协作的精神;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符合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要求。

  身体自荐标准应符合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考:(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5厘米;(2)体重过重或过轻,体重计算方法:(身高-110)±10%;(3)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4)骨与关节疾病或明显的“O”型或“X”型腿,胸廓畸形等;(5)裸眼视力低于C字表0.1(相当于E字表4.0),矫正视力低于1.0,屈光度数超过450度,行角膜屈光手术时未满18周岁或手术时间未满6个月;(6)色盲、色弱、斜弱视等;(7)胆道和泌尿系统结石;(8)传染性、难以治愈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9)艾滋病病毒(HIV)抗体检测阳性;(10)梅毒、淋病、尖锐湿疣等性传播疾病;(11)胸腔脏器手术史;(12)慢性消化系统疾病;(13)病毒性肝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或肝脾明显肿大;(14)泌尿生殖系统疾病或畸形,如肾炎或血尿,蛋白尿;(15)结核病,如肺结核等;(16)精神分裂等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17)使用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18)眩晕病史、晕车、晕船;(19)口吃,中耳炎病史,听力差,经常耳鸣;(20)恶性肿瘤,可能影响功能的良性肿瘤;(21)直系亲属有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邪教组织者。

  心理品质条件:心理健康,能够满足飞行职业的要求,考生须参加招飞体检中心心理健康评定。

  (五)招飞流程

  对志愿报考我校飞行技术专业的考生,应于2018年10月15日至2019年5月30日,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登录中国民用航空招飞系统,进行信息查询、注册、填报招飞志愿组合。

  1. 报名

  有报名意向的考生依据《报考飞行技术专业学生身体自荐标准》先行自查,符合基本条件者可进行报名,各地具体报名时间请登录常州工学院民航招飞网查询,不接收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招飞选拔并合格的学生报名。

  报名方式如下:

  现场报名:考生可根据各地面试安排进行现场报名。

  电话报名:考生可拨打0519-85209039进行报名登记。

  报名安排:各地具体报名时间及地点请登录常州工学院民航招飞网查询。

  2. 初检面试

  考生携带身份证、学生证、证件照1张,到指定地点接受初检面试。

  3. 体检

  报名合格者,统一参加由常州工学院组织的上站体检,体检标准按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各类体检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 背景调查

  对上站体检合格者按《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民航发[2014]3号文)要求对其进行背景调查。

  (六)录取方式

  1. 考生首先应经过报名推荐后通过预选初检,然后进行体检鉴定以及民用航空背景调查。体检鉴定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规范》执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按照中国民航局颁布的《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规定》执行。以上过程均合格者方能在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统一考试填报志愿时报考本专业。常州工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属于提前批次录取。体检和背景调查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提前批次第一志愿栏填报,不影响其它批次的报考。

  2. 各类政策性加分原则上予以承认,但增加的加分值不得超过20分。

  3. 江苏考生高考学业水平测试的基本等级要求为选测2C、必测4C1合格。

  4. 考生总分和英语单科成绩需达到当年中国民航局划定的考生所在省份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对于通过我校组织的飞行学生体格检查合格、背景调查合格以及飞行员综合选拔测试系统的测评合格的考生,在其投档分和英语单科成绩达到中国民航局划定的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同分情况下,优先录取英语成绩高者。如遇国家招生政策调整,将另行通知。

  八、注意事项

  1. 报名的学生在招生过程中,出现任何虚假或舞弊行为,一切责任和后果自负,学生须向学校赔偿损失,同时学校还将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

  2. 如遇国家或各省招生政策调整,我校将根据要求做相应调整并另行公告。

  九、监督机制

  常州工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对飞行技术专业招生过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19-85210588。

  十、联系方式

  1.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辽河路666号 邮编:213032

  2. 报名咨询及联系电话

  校招飞办公室:0519-85209039

  民航飞行学院:0519-85217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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