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是国家首批“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的学校,是教育部批准的试点设立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为推动校园体育运动的开展,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人才,结合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建设需要和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我校2017年将继续招收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
一、招生项目及计划
项目 |
小项(位置) |
招生计划 |
女子篮球 |
中锋、前锋、后卫 |
每个位置0-3人,本项目总计划不超过5人。 |
男子篮球 |
中锋、前锋、后卫 |
每个位置0-3人,本项目总计划不超过5人。 |
田 径 |
男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110米栏、400米栏、男子全能、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铅球、标枪、铁饼、跳高、三级跳远、跳远 |
每个小项0-3人,本项目总计划不超过39人。 |
女子项目:100米、200米、400米、100米栏、400米栏、女子全能、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5000米竞走、铅球、标枪、铁饼、跳高、三级跳远、跳远 | ||
总计 |
不超过49人 |
*最终合格名单将会根据运动队建设需要和考生测试成绩择优认定。
二、报名条件
考生需德智体全面发展、无伤病且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田径项目的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95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报考篮球项目的运动员年龄不超过20周岁(1997年9月1日及之后出生)。
2、符合《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要求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及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3、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其进行资格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4、参加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所持有的运动员等级证书项目须与报考的高水平运动项目一致(原则上运动小项也应对应一致)。
5、我校不招收以下情形的运动员:
(1)曾经是或目前仍是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运动队正式在编运动员;
(2)在篮球运动管理中心或中国篮球协会注册,以及曾参加全国青年联赛、俱乐部青年联赛、WCBA联赛、NBL联赛、CBA联赛的运动员;
(3)参加过由国家体育总局或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协会)所主办的下列项目全国性比赛(全国少年、青年比赛除外):全国田径锦标赛(包括室内赛、越野赛和竞走赛)、全国田径分站赛、冠军赛、大奖赛、总决赛等比赛的运动员(学籍是普通中学在校学生,在参加所列限制赛事前,已在教育部学生体育协会联合秘书处以中学生身份注册者除外)。
6、理科考生生源地不限,文科考生生源省区限定在辽宁、吉林、黑龙江、河北、山东、江苏、湖南、湖北,上海、浙江不分文理科招生。
三、报名及初审
(一)报名
所有考生必须提前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且每名考生只可报考一个项目或场上位置。符合条件者须登录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 点击“网上报名”进行报名,网上报名成功后需用A4纸在线打印带有报名序号条码的《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17年2月7日至2017年2月21日。
(二)初审
所有报考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均须经过资格初审,通过后方可参加测试。
1、初审需邮寄的报名材料:
(1)在线打印的《报名表》(须考生本人签字);
(2)考生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于一页);
(3)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等级证书复印件,如果等级证书正在办理中,请提供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认定名单上报教育部前未能提供正式等级证书者,取消资格;
(4)运动员等级证书详细信息打印件(考生须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综合查询系统” 直接在线打印,网址:http://jsdj.sport.gov.cn/);
(5)符合报名条件规定的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复印件,三者须为同一年度的同一比赛且缺一不可,成绩册和秩序册只需复印封皮页及考生所在页即可;
(6)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成绩单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相关证明。
考生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可能对考生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事实的,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注:所邮寄的报名材料恕不退还,请考生自行备份;考生如在材料寄出后修改报名数据,须重新打印《报名表》并重新邮寄上述所有报名材料)
2、装订要求:所有报名材料需按上述顺序订成一册(A4纸大小),在左上角装订,无需另加封皮或包装。
3、邮寄要求:申请材料须于2017年2月23日前(以收到时间为准)寄达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高水平运动队报名材料”,邮寄请使用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注:其他快递形式无法保证及时接收)。
4、招生办公室将组织专家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可于2017年3月3日后登陆招生网“网上报名”查询初审结果。
四、报到及测试安排
(一)体育专项测试
1、男篮、女篮
报到时间:2017年3月10日13:30—16:30
报到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新闻发布中心
测试时间:2017年3月11日8:30—17:30
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为准)
2、田径项目
报到时间:2017年3月31日13:30—16:30
报到地点:大连理工大学刘长春体育馆新闻发布中心
测试时间:2017年4月1日8:30—17:00
测试地点:大连理工大学中心体育场
3、说明
(1)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所有考生须购买测试期间的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考生报到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①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持临时身份证、户口薄、户籍证明等其他证件者一律不可参加测试);②测试期间个人“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单原件;③与初审材料一致的运动员等级证书和省级及以上相关竞赛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
(3)篮球具体测试时间暂定为上午男篮、下午女篮,现场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调整,如果报名人数较少,测试将于上午结束;
(4)田径测试如报名人数较少,测试将于当日上午结束;如测试当天天气条件恶劣,田径测试时间将顺延;
(5)凡参加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测试的考生须签订《反兴奋剂承诺书》。拒不签订承诺书或拒绝接受兴奋剂检查或抽查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测试资格;
(6)篮球项目测试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见附件。
(二)一级运动员文化课考试
报考我校高水平运动队的一级运动员均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以下简称文化课单独考试)。文化课单独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政治,考试时间为4月22日-23日。考生应于3月20-25日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或中国运动员文化教育网的“高校高水平运动员文化考试报名系统”自主报名、缴费,并按要求参加考试。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于2017年4月10日后,登陆大连理工大学招生网(http://recruit.dlut.edu.cn),点击“成绩查询”按钮查询本人体育专项测试成绩。
六、录取原则
1、拟报考大连理工大学高水平运动队的考生,须符合考生所在省份的招生考试相关规定,参加并通过所在省级招办组织的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统一测试。上海、浙江考生需符合所在省级招办公布的我校相关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2、我校高水平运动队合格等级分为A级(一级高考免试)、B级(二本线65%)和C级(二本线)。学校将根据考生运动等级、测试项目以及测试成绩,结合招生计划确定候选人资格,并与其签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协议书》,不签约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同时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对高水平运动队候选人资格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合格者方可取得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录取资格。
3、获得A级资格的考生,需有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证书,并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经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批准,可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但需要高考报名);如未能通过文化课单独考试,其高水平运动队资格作废,空出签约名额不再递补。
4、获得B级、C级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并且高考第一志愿报考大连理工大学。获得B级资格的考生,若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7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获得C级资格的考生,其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2017年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及以上且服从专业调剂,即予以录取。招生专业范围为我校在考生所在省普通同科类招生专业。
注: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我校将以省级招办确定的高校运动队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为录取依据。
5、江苏省理科选测科目一为物理,选测科目二不限;文科选测科目一为历史,选测科目二不限,学业水平测试等级文理科均要求为:选测C、C,必测4C。
6、我校本年度的测试成绩只适用于2017年高考录取。
七、其他事项
1、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在学校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保障下进行。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替考、请人替考、利用通讯工具传递试题及答案等行为属犯罪行为,可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和参加考试,凡在报名、测试各环节中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将违规行为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并向有关教育主管部门通报,涉及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3、我校将对测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备案,从严查处替考、服用兴奋剂等严重作弊行为。
4、新生报到后,我校将进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资格复查和运动特长复试,如发现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5、我校录取的所有高水平运动队考生入学后须遵守招生协议的要求和学校的有关规定,服从安排,参加运动队训练和竞赛活动,承担个人应尽的义务。
6、我校盘锦校区2017年暂不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八、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地 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凌工路2号
邮政编码:116024
联系电话:0411-84708375(2017年1月16日至2月22日为我校寒假,请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并注明联系电话)
传 真:0411-84707507
电子邮箱:bzb@dlut.edu.cn
网 址:http://recruit.dlut.edu.cn
九、本简章如与教育部当年关于高水平运动队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教育部规定为准。
十、本简章由大连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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