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考文化课考试科目
“普通类”和“单列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除外语科目外,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其中外语科目分英语、俄语、日语、法语、德语、西班牙语等六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外语科目不组织口试。其中“单列类”招生计划限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学习考试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藏族、俄罗斯族等11个民族考生报考。
“双语类”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英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其中,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民族语文科目使用授课语言试卷并使用授课语言文字答卷;英语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试卷,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英语科目成绩不计入高考统考成绩,作为高校录取参考。
“民语言类”(维吾尔语言、哈萨克语言、柯尔克孜语言、蒙古语言)招生计划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史类/理工类)、文科综合/理科综合、民族语文。语文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其他科目使用授课语言试卷并使用授课语言文字答卷。其中,采取模式一教学的文科双语类考生的数学(文史类)科目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
外语科目使用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命制试卷(其中笔试部分120分,听力部分30分)。听力部分为必考内容,其成绩不计入考生高考外语科目成绩总分,按考生听力考试实际得分计入听力单项成绩,在录取时提供给高校,是否做参考由高校决定。试卷笔试部分的120分调整为150分,调整换算办法:按考生笔试部分的卷面成绩乘以1.25,换算为外语科目成绩。
(2)“三校生升高职”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所有科目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试卷并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卷。考生入学后,由招生院校负责对考生的专业知识(技能)进行测试,对不合格者,院校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新疆教育考试院备案。
(3)体育、艺术类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
报考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体育类专业考试;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考其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按所报考高校的要求参加校考。自2020年起,报考体育、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参加所属计划类型全部文化课考试科目考试。
参考来源:新疆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