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4月13日至4月15日中午12:00,逾期不再补报。凡春季高考(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含综合能力和技术科目考试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政策加分)达到填报志愿分数范围的考生均可填报志愿
重点提示
为帮助考生填报志愿,市高招办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1.请考生认真阅读市高招办下发的《考生填报志愿须知》,了解志愿设置和录取规则。考生手机号码是登录填报志愿系统、接收相关信息的重要工具,考生要确保手机号码准确,并注意做好个人信息及手机接收信息的安全保管。
2.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考生务必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最终确认志愿”按钮,其所报志愿方能正式生效。如考生只填写了志愿草表,但未最终确认志愿,将视为自愿放弃填报志愿,其所填写信息无效。
3.填报提前批美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须参加普通高考或春季高考艺术类美术专业市级统考且成绩合格;填报提前批其他特殊类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或面试且成绩合格。否则,填报的志愿无效。
4.考生应将9个平行志愿用足用好,可以按照“冲、稳、守、保”的策略进行填报,最前面2个志愿填报自己有希望“跳一跳”够得着的理想院校,接下来2个志愿填报符合自己成绩水平的“对口”院校,再接下来的2个志愿填报与自身水平大体相当或略低于自身水平的院校,而最后3个志愿要填报近年来志愿生源不足的院校作为“保底”。
5.考生要尽量多选择几所院校,将9个志愿填满,增加被录取机会,若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所数少,会存在因为考试成绩达不到招生院校的要求而不能被投档的风险。考生应认真考虑填写服从院校专业调剂,若不服从院校专业调剂,会存在因为考试成绩达不到所报专业的要求而被退档的较大风险。
6.参加春季高考(面向高中毕业生),且符合本市秋季普通高考报名条件并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如在春季高考中被高职院校录取,则只能报考秋季普通高考的本科院校(专业)志愿。如考生被秋季普通高考和春季高考同时录取,教育主管部门在进行电子学籍注册时,只保留其秋季普通高考录取资格,春季高考的录取资格将予注销。
另悉:在考生填报志愿期间,各招生院校将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咨询宣传活动,帮助考生了解招生院校的情况。具体的形式有电话咨询、网上咨询和校园开放日等。届时,各招生院校的有关负责同志将通过电话和网络同考生进行交流,介绍院校的办学情况和办学特色,解答考生关心的问题。校园开放日期间,考生可以到现场了解院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学环境,亲身感受学校的氛围。
填报志愿方式
考生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时间内,登录招考资讯网,进入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按照《春季高考网上填报志愿系统使用说明》的提示进行填报。考生须输入考生号、姓名、手机号码,通过获取手机验证码的方式,登录系统及填报志愿信息。考生填报志愿后,应通过点击“保存草表”按钮保存所报志愿信息,并通过点击“导出草表”按钮来打印、查看志愿信息。如需修改志愿信息,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进入系统,在志愿填报页面上修改并保存。考生确定其志愿后,须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点击志愿填报页面上的“最终确认志愿”按钮,完成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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