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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湖北招生考试报考须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01-07  【

一、网报时间及方式

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一律实行网上报名,网报和考试时间从2016年1月13日起到3月14日止,分为美术类和非美术类,各院校报名、考试时间由湖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另行公布。

考生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  )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再补报。

二、网报步骤

1.登陆系统

(1)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  );

(2)点击“湖北省2016年外省普通高校艺术专业在鄂招生考试考生网报系统”,进入界面后输入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点击登录。

2.填写、核对信息

(1)登陆系统后将出现本考生高考报名相关信息,请填写联系方式;

(2)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信息确认”提交。

3.选报院校及专业

在菜单栏中选择“考生报考信息管理”中的“考生报考缴费”,点击“选择专业报考”,先在界面左侧选中报考学校,界面右侧会显示该学校相对应的专业,选中报考专业,点击“报考专业”按钮;如弹出兼报选择框请选择兼报专业,核对报考信息后点击“选择完毕提交报考信息”,完成提交。

4.网上缴费

报名成功后选择弹出界面的“现在需缴费”,依次选择“网上缴费”,在弹出的网银支付页面进行选择,若是“财付通”账户则点击“财付通与余额支付”,输入账号密码完成支付。

若是其他支付方式,如网银(网上支付系统支持的发卡银行有:中国工商银行、招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邮政储蓄、浦发银行、广发银行、中国光大银行、中国民生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深圳发展银行、交通银行、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宁波银行、上海农商银行、BEA东亚银行)则按照相应的网银卡登录界面进行操作,缴费成功后即可。

5.网上打印准考证

(1)考生应于报考院校正式开考的前一天登录湖北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 ),输入高考报名号和身份证号码进入考生信息界面;

(2)点击考生信息界面上方的“考生报考信息管理”子选项“考生打印准考证”菜单;

(3)选择所需要打印的准考证,点击页面右上角的“打印准考证”按钮,打印完成后即完成所有报名步骤。

三、网报注意事项

1.登陆报名系统请使用IE浏览器或使用IE核心的浏览器(如搜狗),并总是允许报名系统的弹出窗口。

2.登录网报系统后,考生需确认个人信息无误方可进行选报院校相关专业。

3.选择院校专业报名后,需在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成功才表示报考院校成功。只报名不缴费,则报名不成功,将被视为放弃报名,无法打印准考证。考生进行网上缴费可以使用财付通账号付款或网上银行直接付款。

特别提醒,网上缴费完成之后,所报信息无法修改。请考生认真填写核对准确。

4.考生打印《准考证》时须使用A4型纸张。《准考证》正反面均不得涂改。

5.考生在网报期间如有疑问,可拨打网报咨询电话:15827186757、15827634577、15827031336。外省院校招考简章、联系方式等信息可登陆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http://www.hbea.edu.cn/ )和湖北教育考试网(www.hbee.edu.cn )进行查询。

四、考点地址及乘车路线

1. 美术类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杨汊湖标准化考场

乘车路线:乘坐地铁2号线到长港路站下车即可;从武昌方向可乘坐601、729、805路车到杨汊湖小区即可;从汉阳方向可乘坐103、705、711路车到终点站杨汊湖小区即可;从汉口方向可乘坐527、103、705、711、729等路车到杨汊湖小区即可。

2. 非美术类考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

乘车路线:从武昌方向可乘坐543、811路车到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即可;从青山方向可乘坐215、811路车到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即可;从汉阳方向可乘坐554、108路到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即可;从汉口方向可乘坐802路车到友谊大道航海学院站即可。

五、考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考生需认真查看《准考证》上标注的考试地点、考试时间和其他注意事项,并按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考场参加考试。

2.考生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3.考生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任何书报、纸张、画册、资料、通讯工具等物品进入考场。

4.上午考前30分钟(下午考前20分钟)打预备铃,考生凭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配合监考员做好核对检查身份等工作。

5.开考30分钟后(速写科目开考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60分钟后(速写科目考试结束时),考生可以交卷离开考场。

6.考生进入考场后,要保持安静,爱护考场卫生,不随意谈笑、不吸烟、不左顾右盼、不打手势、不做暗号、不得相互交换试卷、不得撕毁试卷、不得在试卷纸上做任何标记(如汉字、数字、字母、符号等)、不得故意扰乱考试秩序、不得妨碍考试工作人员正常工作。

7.考试期间考生应服从监考员的管理,主动配合监考员完成证件核对、试卷发放及考场秩序管理工作。如需上洗手间或换水,需向监考员报告,由监考员安排专人陪同。原则上每次只允许1名考生进出。

8.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考试内容相关的问题。如遇试卷纸破损有碍作画等问题,可举手询问。

9.考生不得在试卷上喷洒任何化学物品。

10.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或进行其它扰乱考场秩序的行为。

11.考试结束铃响,考生应立即停止作答,待监考员收回试卷整理无误后,考生方可离开考场。

12.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考生如在考试过程中有各种违规行为,均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在考试期间有替考、携带通讯工具、收发考试信息、拍摄本人或他人答卷等作弊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各阶段、各科考试成绩(普通高考成绩亦无效)。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参加非美术类考试的考生,除应遵守以上的考试规则外,还应遵守以下的规定:

1.非美术类考生考试前请仔细查看考点宣传栏上张贴的《考场安排表》,以便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应试时间。

2.非美术类考生应按照考点工作人员的管理进出考场,不得自带钢琴伴奏(钢伴人员由设考高校统一安排)。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1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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