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将于2016年1月3日开始17日结束,分为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等11个专业类别考试,具体考试时间见《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全省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可登录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www.hneeb.cn查询)。为方便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示考生注意如下事项:
▲牢记考试时间地点,提前熟悉考试地点
考生须凭《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报到缴费,领取《统考考生通知单》。考生领取《统考考生通知单》后要仔细核对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考点名称,提前一天到指定考点熟悉周边环境、交通路线,合理安排食宿地点和出行方式,避免考试迟到。考试当天,请家长不要在考点门前滞留,以便影响考生正常入场秩序。
▲带齐考试用品,严禁携带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
考试前,考生应检查是否带齐《2016年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专业考试证》、《统考考生通知单》、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考试规定用品(如作画工具、铅笔、黑色签字笔、直尺、垫板、小刀、无封套橡皮),其他任何物品不准带入考场。
特别提示考生,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携带具有发送或接收功能的设备(如寻呼机、移动电话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进入考场属于考试作弊行为,高考报名参加考试的各阶段、各科成绩无效(包括高考文化成绩记为零分)。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属于考试违纪行为,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主动配合安检,维护考试工作秩序
考生入场时要主动配合监考人员进行考前安全检查。安检前,考生应将规定以外的物品放在指定地方。对于不配合安检、携带规定以外物品又不放在指定地方的,由考点工作人员带其到考务办公室进行调查处理,所耽误的考试时间,将由考生本人负责。
▲遵守考试纪律,杜绝违规行为
考生必须自觉维护考试工作秩序,考生如不遵守《考生守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包括在考试结束后考室视频监控录像回放中被查实的违纪作弊行为)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特别提示考生,《刑法修正案(九)》已于2015年11月1日开始实施,将组织作弊、买卖作弊设备、买卖考题、替考等考试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纳入刑法范畴,各位考生切莫以身试法。
考生和家长如发现涉嫌考试作弊、替考及考试工作人员违规行为时,请立即拨打省教育考试院的举报电话0731-88090301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