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农业大学是一所具有百年办学历史的中国著名高等学府,也是一所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的工作要求,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提高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比例工作的通知》要求,2014年我校将通过单列计划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具体方案如下:
一、招生省份、计划及招生专业
招生省份:四川省、重庆市
招生批次:本科第一批
招生计划:85名,其中四川省60名、重庆市25名
招生专业:农学、动物科学、动物医学、林学、园艺、园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农业水利工程、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生物科学、农业资源与环境、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工程管理、土木工程、农林经济管理、英语、财务管理、土地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
二、报名条件
满足以下条件的县及县以下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1.考生须符合当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
2.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来自贫困地区、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的农村考生优先。 三、报名方式
报名方式:中学推荐。符合条件的中学原则上可推荐1~5名考生申请报名。
考生报名包含“报名材料下载”和“寄送报名材料”两个环节:
1.报名材料下载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
http://zs.sicau.edu.cn下载《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实施方案》及《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报名材料》,考生如实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考生申请表》、中学填写《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学校推荐表》。
2.寄送报名材料
将以下材料按序装订成册(A4规格),通过中国邮政EMS寄送至: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邮编:625014)。信封显著位置注明“单独招收农村学生申请材料”字样。材料寄送截止日期:2014年4月25日(以收件日邮戳为准)。
(1)《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考生申请表》原件1份
(2)《四川农业大学2014年单独招收农村学生学校推荐表》原件1份
(3)考生户籍证明:考生户口复印件或本地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考生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证明材料1份
注:以上申请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四、审核办法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进入学校复审。
五、确定入选资格及公示
1.复审。由我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报名材料进行集体复审,并对每位考生评议打分。专家组平均分为考生的复审成绩。
2.入选。我校将根据复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拟定具备2014年面向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资格考生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3.公示。获得我校2014年面向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考生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四川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经公示后,考生可在我校本科招生网查询,学校不再另行通知。 六、录取
1.获得我校面向农村单独招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参加2014年全国普通高考,且考生依据本省(市)设置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填报要求,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学校及专业志愿。
2.参加我校单独招收农村学生的四川省考生,仍可享受关于“报考农林院校农林专业加10分投档”的鼓励政策。
3.考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本省本科第一批省定录取控制线。我校将遵循按志愿、按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综合考察,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考生。如出现省定录取控制线上录取未满额的情况,学校可向相应省(市)教育考试院申请降分录取(不低于本省本科第二批省定录取控制线)。
4.本项目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其他同学享受同等待遇。
七、监督机制
1.我校单独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审核程序,录取结果公开透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监督电话:0835-2882217。
2.申请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请表和相关材料;所在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推荐申请考生并严格审核考生报名资格。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四川省雅安市新康路46号
收件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625014
联系电话:0835-2882501传真:0835-2882211
网址:
www.sicau.edu.cn或zs.sicau.edu.cn
九、本简章由四川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