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北大学坐落于陕西省西安市,是首批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为更好地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20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0〕1号)文件精神,使更多来自农村和贫困地区的优秀学子能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20年我校继续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领导机构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以下简称高校专项计划)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做到程序规范、结果公示、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
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140人。招生专业涵盖12个专业(类)。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 |
专业(类)名称 |
科类 |
选考科目 |
物理学类 |
理工 |
物理 |
汉语言文学 |
文史 |
政治/历史/地理 |
数学类 |
理工 |
物理 |
新闻传播学类 |
文史 |
不限 |
环境科学与工程类 |
理工 |
物理/化学/生物 |
工商管理类 |
文史 |
历史/地理/物理 |
电子信息类 |
理工 |
物理 |
公共管理类 |
文史 |
历史/物理/生物 |
生物科学类 |
理工 |
生物/化学/物理 |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
文史 |
历史/物理/生物 |
资源勘查工程 |
理工 |
物理/化学 |
历史学类 |
文史 |
历史/地理 |
(注: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应符合我校对考生所报专业(类)提出的选考科目要求,“物理”表示考生必须选考该科目方可报考;“物理/化学/生物”表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科目中考生选考其中1门即可报考,其他情况同理;“不限”表示无选考科目要求。)
三、报名条件
凡符合2020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者可向我校提出申请:
1.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2.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3.政治思想品德优良,志存高远,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注:所在高中必须为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完成。
四、申请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起止时间为2020年5月8日10:00至2020年5月26日00:00,报名网址为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考生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报名信息。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或申请材料不完整均视为无效申请。
2.报名材料:
以下所有申请材料均须扫描后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
①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打印的西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扫描件(确认志愿并下载打印后,需考生本人及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中学公章,在“上传申请表”位置上传,上传的申请表应为原件,申请表上条形码应为最终提交版本);
②学籍证明材料扫描件(所在中学出具并加盖中学公章,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③户籍证明材料扫描件(包括注明农业户口户别的页面、考生户口页面、父母亲一方或法定监护人户口页面,或者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④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正反面,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⑤申请人用蓝黑或黑色笔手写的自荐书扫描件(内容包括申请理由、自身成长经历及学习情况、爱好特长、对高校的认识和未来规划,无固定格式要求,字数在1000字左右,非本人手写则无效,在“附加材料”位置上传);
⑥高中期间参加的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原件扫描件(如无社会活动及获奖记录等,可不提供,在“综合信息”位置上传)。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完整、清晰,所有材料上传前均须中学审核。上传申请材料如因不清晰、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核的,责任自负。考生个人对上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及入学资格审查过程中,一旦发现并查实所提交材料有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资格。
五、选拔程序
1.报名审核
学校将根据考生申请材料中的成绩单、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自荐书、社会实践及获奖情况等综合表现来直接确定合格考生名单。我校不再单独组织考核。考生户籍、学籍资格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通过后,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上传至报名系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于不按要求上传材料的考生不予审核,视为不合格处理)。合格考生名单将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并报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考生即获得我校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可在2020年6月30日后自行查询,不再另发书面通知。
2.我校将根据各省(区、市)合格考生人数比例,确定在各省(区、市)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并通过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
六、录取原则
1.凡获得西北大学2020年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同科类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及本科批次合并的省份,普通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当地省级招办划定的一本线相应参考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考生须认真阅读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高校专项招生志愿填报的方法,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条件。考生应在公布的本省(区、市)高校专项计划的专业范围内填报专业志愿,且必须服从专业调剂。在生源所在省规定的批次填报我校,方可享受相应录取优惠政策,未按照所在省要求进行填报导致不能投档的,责任考生自负。我校只录取有志愿的合格考生,体检合格且达到西北大学2020年招生章程要求,即符合我校录取条件。
2.学校将依据公布的分省招生计划,按照学生高考投档分数(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同时根据我校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分配专业。江苏省考生高中学业水平测试两门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区、市)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份间进行适当调整。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程序公开、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
2.学校对入选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信息公开,按时进行公示。
3.中学应严格把关,公示相关考生名单及材料,做到信息公开、透明。
4.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选拔程序、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9-88308129。
5.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经查实后,将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对于已经被录取或取得学籍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和学籍。
八、其他
1.申请高校专项计划的考生,我校不收取任何国家规定外的费用。
2.西北大学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受骗。
3.经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根据其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4.“西北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为我校官方的本科招生信息发布渠道,我校相关招生信息均将通过此网站向社会发布,请考生、家长及时关注。
九、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教育科技产业区学府大道1号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
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sb.nwu.edu.cn/
本简章解释权归西北大学招生办公室,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简章内容若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有关政策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