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众的期盼中,作为高校招生录取依据之一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终于有了“国家标准”。教育部日前正式公布两项重要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重要指标正式加入高考人才选拔机制。
配套政策之一,《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规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分为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五个方面。高校招生时,招生院校要制定科学规范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办法,组织教师等专业人员对档案材料进行研究分析,采取集体评议等方式做出客观评价。例如,在思想品德方面,重点是学生参与党团活动、有关社团活动、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如到福利院、医院、社会救助机构等公共场所、社会组织做无偿服务的情况。
另一项配套政策《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则赋予学生考试的选择权,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可以文理兼修、文理兼选。
“国家出标准,省级抓实施”是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改革的主线。考试科目的确定实现了“全科覆盖”,具体组织则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来落实。
明年陕西省高中会考方式不变
记者了解到,2015年陕西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已于今年11月上旬结束,考试将于明年3月28日至29日进行,考试方式与往年无异。把陕西目前实行的《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试行)》,与教育部公布的《关于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实施意见》进行对比,可以发现有两处区别明显。
变化一:现在仅为毕业依据 将来要纳入高考成绩
目前我省正在实行的学业水平考试为7门,较教育部公布的学业考试科目多了一门通用技术。主要是作为考核学生的平均学习掌握情况,最多会作为高中毕业依据以及高考报名资格的依据,同时规定,普通高中在校生须在完成某科目必修模块学习并取得相应学分后,方可报考该科目。
根据教育部的实施意见,未来参加高考的学生,计入高校招生录取总成绩的3个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自主选择,可以文理兼选。
变化二: 目前成绩分4个等级 将来分5个等级
目前陕西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卷面满分均为100分,笔试类科目成绩按所有考生成绩分布划分为A、B、C、D四个等级。而教育部新发布的实施意见强调,考试成绩以5个等级呈现,由学生根据自己兴趣特长自主选择,扬长避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