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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林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2014-02-21  【

2014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

春季招考

一、学校全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二、校址

校本部:上海     松江     中山二  658 

三、层次

□ 本科  ■ 高职  □ 专科

四、办学类型

■ 普通高等学校 □ 成人高等学校

■ 公办高等学校 □ 民办高等学校 □ 独立学院

□ 高等专科学校 ■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农业经济管理             20 名

软件技术(软件测试方向) 20名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考试语种不限,入学后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不限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所有被录取新生入校后须经我校复检,若复检不合格,则取消入学资格。

九、录取规则

1. 考生必须参加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组织的2014年春季入学招生考试,学校不另外组织加试科目的考试。

2.学院按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农业经济管理专业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取其高分;软件技术专业按数学、外语、语文排序取其高分。

3.符合国家规定的加分对象,学校按规定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

农业经济管理:每生每学年2500元(沪教委财【2011】11号)

软件技术:每生每学年7500元(沪价行【2000】120号)

住宿费标准

每生每学年1200元(沪价费【2003】第56号、沪财预【2003】第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

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

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农林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57811385

十三、投诉电话

67722610

十四、网址

http://www.shafc.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我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学校还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对符合国家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每月享受150元的学校生活补贴(一年补贴10个月);对家庭经济困难,但又不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由学校给予每年500元的临时困难补助;对因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发放特殊补助金。

学校承诺:确保被我院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本次招生春季录取,秋季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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