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上海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已公布,具体时间各位考生通过下面表格查看:
日 期 |
工 作 内 容 |
6月23日 |
晚上公布高考文化成绩和“自招线”、本科、艺体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分布表、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及统考成绩)分布表、体育类考生(高考成绩及统考成绩)分布表、综合评价入围考生成绩分布表。 |
6月24日-26日 |
24日上午-26日上午获得综合评价入围资格且成绩达到自主招生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由中学或区招办组织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
6月24日-25日 |
高考成绩复核 |
本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 | |
6月26日 |
招生院校公布综合评价批次院校专业组面试资格线 |
6月27日-30日 |
综合评价批次院校组织校测及录取 |
6月30日(待定) |
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特殊类型”招生可填报志愿考生所获录取优惠条件公示 |
7月1日 |
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进行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综合评价批次录取考生公示 |
7月1日-3日 |
1日上午—3日上午考生填报本科阶段志愿(含清华北大批次、特殊类型招生),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7月4日-5日 |
零志愿批次录取 |
7月6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零志愿批次录取结果 公示北京大学“博雅计划”招生、清华大学“领军人才选拔”招生录取结果 |
7月6日-12日 |
本科艺体批次和本科提前批次院校录取 |
7月13日 |
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本科艺体批次、本科提前批次和地方农村专项计划录取结果 |
7月15日-30日 |
本科普通批次院校录取(包括2次征求志愿) |
7月15-18日 |
与招生院校开展模拟投档 |
7月19日 |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投档分数线 |
7月22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本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院校专业组录取结果 晚上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公示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自主招生录取考生名单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3日-24日 |
23日上午起至24日上午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第一次征求志愿 |
7月24日 |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26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本科普通批次第一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降分控制线,同时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院校专业组缺额计划表及降分控制线上可填报征求志愿考生高考成绩分布表 |
7月27日-28日 |
27日上午起至28日上午本科降分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第二次征求志愿 |
7月29日 |
晚上公布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7月30日 |
上午边防军人子女填报预科班志愿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本科普通批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 |
7月31日 |
高职(专科)志愿填报网上咨询 |
8月1日 |
公布可填报高职(专科)志愿考生成绩分布表(语数外)、艺术类考生(文化成绩、专业统考成绩)分布表 |
8月1日-3日 |
1日上午—3日上午考生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其中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中学统一安排;非本市应届高中毕业生由报名所在区招办统一安排 |
8月4日 |
晚上网上公布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
8月5日-6日 |
高职(专科)艺术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 |
8月6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高职(专科)艺术批次和高职(专科)提前批次录取结果 |
8月7日 |
晚上公布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高校投档分数线 |
8月9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高职(专科)普通批次平行志愿录取结果 晚上公布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公布招生院校缺额计划表及线上未录取考生成绩分布表 |
8月10日-11日 |
10日上午至11日上午高职(专科)批次填报征求志愿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录取考生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
8月11日 |
晚上公布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志愿投档线 |
8月12日 |
晚上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高职(专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结果。 |
8月27日之前 |
录取考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报名所在区招考机构或毕业学校办理纸质档案的提取或转递手续(往届生到区招考机构,应届生到毕业学校)。 具体时间以各区安排为准。 |
志愿设置与填报方式
1.志愿填报的单位
本科志愿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设置,一个院校专业组即为一个独立的志愿。考生须以院校专业组为单位填报本科志愿。
2.志愿填报的数量
提前部分中,综合评价批次设置4个平行志愿;零志愿批次设置3个平行志愿;本科提前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本科艺体类批次分为甲、乙两个批次,各设置2个顺序志愿;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设置4个顺序志愿;特殊类型招生设置1+3个平行志愿(特殊类型招生包括高校自主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高水平运动队招生;“1”为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特殊类型志愿,“3”为其他招生院校特殊类型志愿)。
普通部分中,本科普通批次设置24个平行志愿。
考生填报志愿时,可以填满所有可填志愿,也可以只选择填报部分志愿。
3.志愿填报的时间
所有本科志愿均在统一高考科目成绩公布后填报。具体填报日期另行公布。
4.志愿填报的要求
考生应根据本人实际情况,结合兴趣、爱好,合理选择各批次具备填报资格的志愿,填报时应仔细阅读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规定,须对照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填报志愿。
考生3门选考科目中只要有1门与拟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一致,即满足填报该院校专业组的科目要求。对于不限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填报时无科目限制。
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在初报名的公示合格名单中,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线。本科提前批次志愿和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不得兼报。填报本科艺体类批次志愿的考生须专业统考或专业校考成绩合格。填报地方农村专项计划批次志愿的考生须具有本市农村户籍。填报特殊类型招生志愿的考生须先取得相关院校特殊类型招生优惠资格、公示无异议,且高考成绩达到本市统一划定的自主招生控制线。
填报本科征求志愿时,高考成绩达到本科控制线的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1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高考成绩满足本科降分要求的所有未被录取考生具有填报第2次本科征求志愿的资格。
5.专业志愿的设置
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内设4个专业志愿。考生在每个院校专业组志愿中均须选择愿否服从专业志愿调剂。
考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