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试招生试点方案>的通知》(沪教委学〔2014〕60号)和《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的规定,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面试资格线为306分(语文112分)。
上海政法学院公布的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规定:“报考上海政法学院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海市教委文件规定的春季考试报名条件外,还必须具有语文、数学、外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和信息科技等10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且对报名时已取得6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考生,等级须达到2B4D及以上,有F等级者不能报考上海政法学院。”提醒考生注意:达到上海政法学院面试资格线但未达到上海政法学院2015年春季招生章程报考要求的考生不具有面试资格。
面试须知:
1、面试时间分为四个时段:
(1)2015年2月14日(周六)上午9:00——11:30
(2)2015年2月14日(周六)下午1:00——4:30
(3)2015年2月15日(周日)上午9:00——11:30
(4)2015年2月15日(周日)下午1:00——4:30
2、达到上海政法学院面试资格线且满足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要求的考生须于2月12日上午9:00至2月13日上午10:00在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面试报名”菜单中点击进入“2015春季招生面试(自主测试)时间选定”栏目,输入自己的高考报名号、身份证号、姓名后选择面试时段,请考生们按照选定的面试时段前来面试。达到上海政法学院面试资格线但不满足上海政法学院招生章程规定的报考要求的考生不具有面试资格,无法在系统中选择面试时段。
3、上海政法学院将于2月13日下午在招生信息网公布所有考生面试时间选定的结果,请考生们按照公示的时间前来面试。
4、在上海政法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已选择、确认相应面试时间段的考生,须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按照公示的面试时段分别于2015年2月14日—15日的上午8:00-8:45、下午12:00-12:45,到上海政法学院求实楼(进入新校门后的左前侧)4楼面试考场进行报到、验证、抽签。缺少上述证件、材料者,以及参加面试迟到或早退者,原则上不得参加面试。开考后超过15分钟的,考生仍未能到面试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5、考生要遵守纪律, 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上海政法学院制定的《2015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面试考场规则》将在考试区域的醒目位置进行张贴公布,请考生认真阅读并予以遵守。
6、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后,应当主动接受考试工作人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然后,考试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准考证和身份证的核验,并在候考区现场进行随机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和分组安排。
考生按抽签顺序在候考区候考。面试时,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面试室参加面试(考生的随身物品均放在面试室门口外侧的椅子上),其余考生在候考区等候。
7、考生进入面试区域后,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保持场内肃静,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不得扰乱考场秩序,不准吸烟、喧哗、交头接耳,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不得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等)、有电子存储记忆功能的计算器和录放设备等物品进入候考区及面试考场,违者按照违纪处理。
8、进入面试区域后,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向面试考官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等相关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9、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10、有关选择面试时段问题的咨询电话:021-39225175。接听时间:2月12日-13日10:30-14:00。
11、上海政法学院地址:青浦区外青松公路7989号(泗陈公路口),位于上海市青浦区与松江区交界处的佘山西北侧,毗邻松江区佘山镇。交通路线:可乘轨道交通9号线至佘山站,出站换乘公交“松青线”和“沪陈线”到上海政法学院站下。自驾路线:G50高速到赵巷(佘山)出口左转至嘉松南路南行,至泗陈公路右转西行约10分钟,即到达上海政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