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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2015年高校收费将全面实行“批量代扣”

大众日报  2013-11-15  【

  2013年7月29日,为进一步落实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山东省财政厅决定在山东财经大学试点基础上,在山东建筑大学等8所省属院校扩大试点,在今秋实施收费“批量代扣”直缴财政改革,这是山东省推出的一个全新的非税收入电子化收缴方式,是山东省高校收费管理模式的重大改革。通过此次改革,山东省实现了高校收入直达财政,简化了高校收费管理的程序。

  收入直达财政保证资金安全

  “批量代扣”实际上是一种非税收入收缴方式,由代理银行统一发放银行卡并与持卡人签订代扣协议,根据财政部门和学校提供的收费信息,从银行卡中批量扣取款项直接缴入财政专户。

  据介绍,之前山东省的高校也有实行收费批量代扣的,但多由学校自行与银行合作,批量代扣学费等收入一般先经过学校账户过渡,然后再集中汇缴财政账户。由于存在收入“过渡户”,一些高校收入汇缴财政不及时,甚至坐收坐支,代收银行压款、压票、信息反馈不及时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山东大学经济学院财政系主任、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李齐云认为,此次试点的“批量代扣”模式,从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的角度,使财政、银行、学校三方网络无缝连接,采取统一规范扣缴流程,批量代扣资金直接缴入财政账户,收缴情况实时查询和实时监控,有利于从机制上防止坐支、挪用财政资金等现象的发生,从根本上实现了彻底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提升了高校非税收入征缴管理水平。

  马静介绍说,“此次改革我们学校作为试点之一,我认为最大的好处就是保证了资金安全。原先的收费方式下,虽然资金在学校过渡的时间非常短,但还是存在挪用资金的可能性,现在这种可能性被消除,国家财政使用更加规范了。”

  “不管是对国家财政还是对学生个人来说,资金安全都得到了大大的保障。”李齐云认为,学生不需要为携带大量现金担心安全问题,学费批扣成功时,资金被直接划缴到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也不用担心挪用等现象发生,从而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的安全。

  减少收缴程序节省人力物力

  在此次实施收费“批量代扣”直缴财政改革之前,我省部分高校就已经采取了“批量代扣”的收费方式,因此改革的落实难度相对较小。

  据了解,实行“批量代扣”收费收取的主要是学费、住宿费等国家规定高校应当而且允许收取的费用,而这些费用一般都是伴随着高校秋季开学时间集中缴纳,如果交费是采用现金或刷卡,高峰时间还会出现排长队等候甚至混乱、拥挤的状况。

  据介绍,用现金或刷卡的方式,需通知各个院系在固定的时间里来财务处交费,非常麻烦,但批量代扣的方式效率高还方便,只需要把卡发给学生,让学生在指定时间里把钱存进卡里,委托银行统一代扣,省时又省力!

  “此次财政厅又从国家财政资金管理的角度规范了高校‘批量代扣’收费制度,使资金直达财政,不管是从票据核算管理还是对账等工作的完成方面来说,都让我们财务工作人员减轻了很多负担。”

  山东警察学院财务装备处计划财务科科长王峰说,如果学生忘记在指定时间把钱存入卡里,学校会再委托一次进行代扣,以方便学生交费。

  马静也提到,“现在实行‘批量代扣’直缴财政改革后,学校、银行和财政部门之间的程序少了,以前是学校自己与银行合作,每次得和银行仔细核实数据,然后学校再把资金上缴财政,还得核对。现在银行把钱批扣完后直接划拨财政,再把与财政核实完后的准确数据告诉学校,然后学校直接跟财政申请经费就行了,银行与财政之间的对账工作基本取代了我们与财政之间的对账工作。”

  记者还了解到,此次改革后,将通过改造非税收入征管系统接口软件,推行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设计印制专用财政票据,实现财政审核收费标准并及时提供电子财政票据打印、查询服务等,财务执收人员不用再经常为整理票据而忙得不可开交。

  招标选择银行收支应公开透明

  据介绍,实行“批量代扣”收费方式,学校需要与代理银行签订代扣协议,协议中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项目,银行再办理作为学费缴费的银行卡,学校还需要完成学生的学号和银行卡号进行输机和核对工作。

  此次改革的代理银行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选择,对代理银行从服务方案、财务指标、网点分布、代收财政非税收入、服务高校、与学校合作等方面综合评标,最终确定由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中信银行、邮储银行和交通银行7家银行承担。据山东省财政厅介绍,通过招标方式选择代理银行,也是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学校和银行之间存在利益纠葛,从而保证资金安全。

  “但我们也应该看到,虽然实行收费‘批量代扣’直缴财政确实有利于保证高校收费直达财政,保证财政收入的安全,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就认为在财政使用的过程中不会出现资金挪用等现象。”李齐云谈到,“此次改革只是高校收费管理模式的改革,对支出流程方面同样需要加强监管,从而保证财政在使用过程中的透明度,保证高校经费的使用落到实处。”

  高校收费“批量代扣”直缴财政改革有效地实现了“以票控费、网络监管、银行代收、资金直达财政”的管理目标,2013年在山东建筑大学、济南大学、山东艺术学院、山东政法学院、山东女子学院、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警察学院、山东体育学院8所院校试点,2014年秋季起,山东省属驻济高校将全部实施收费“批量代扣”改革,2015年秋季起,改革将推广到全部省属院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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