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高校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一、我省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状
山东省按照政府投入为主、学校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全方位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实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其中,在高校本专科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基层就业学费和助学贷款补偿、应征入伍国家资助、退役士兵学费资助、勤工助学、校内奖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及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等相结合的资助政策体系,其完善程度前所未有、投入力度前所未有。
自2007年以来,各级财政共投入学生资助资金380.23亿元,资助学生1.13亿人次。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14.3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56.61亿元,增长近3倍;资助人次由2007年的988.15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150.69万人次,增长16.45%。其中,在高等教育阶段,年度投入由2007年的4.05亿元增加到2017年的19.96亿元,增长近4倍;资助人次由2007年的24.16万人次增长到2017年的60.94万人次,增长1.5倍;国家助学贷款发放金额由2007年的1.88亿元增长至2017年的13.16亿元,增长7倍;发放人次由2007年的3.6万人次增长至2017年的16.86万人次,增长3.7倍。
二、我省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措施
一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入学时不用愁、入学后不用愁。入学前,各高校在发放录取通知书时同时寄送《高校本专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学生通过这封《简介》可详细了解高校资助政策和申请流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到当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校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负担;入学时,可向录取学校申请“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如实填写《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中的家庭情况调查表,到当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一单位核实盖章,报到时凭此表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直接报到入学;入学后,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情况进行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社会捐助、学费减免等针对性的资助措施,保证大学生上学无忧。同时,我省对在普通高校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山东籍学生免除学费,其中,对在我省高校就读的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并发放国家助学金。
二是确保热线电话全面开通。我省将在7月下旬,开通两通热线电话0531-81916654、81916664,并要求全省所有市、县(市、区)和高校也要全部开通热线电话,届时,将通过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以及微信服务号发布,为广大考生和家长提供政策咨询和反映问题渠道,为莘莘学子顺利入学保驾护航。
三是确保助学贷款“应贷尽贷”。我省将自8月1日起,启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所有被全日制普通高校正式录取的山东籍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生、预科生,均可到户籍所在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金额最高8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超出学费和住宿费的部分可用于生活费。学生和家长可以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网了解相关政策和信息;或拨打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服务热线95593或各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热线电话咨询。
目前,我省的学生资助政策实现了各教育阶段的无缝隙对接,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各教育阶段顺利完成学业提供了强大保障。今后,我们还将不断提升我省学生资助工作水平,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和政府的庄严承诺,“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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