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本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备案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字【201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山东华宇工学院2016年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华宇工学院本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华宇工学院 学校代码:13857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 编:253034
第六条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专科)
办学体制:民办
学习形式:全日制
招生对象: 2016年参加高考的学生
第七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简介:
山东华宇工学院是由德州亚太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举办,并经教育部批准的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多年的不懈努力,学校的办学条件建设、人才培养工作、应用技术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均取得显著的成绩,已经发展成为省内有一定知名度、国内有一定影响力的高等院校。
学校位于素有“神京门户,九达天衢”之称的山东省德州市,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山东是经济大省、高等教育大省、就业大省;德州是山东省的北大门和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示范区城市,是大运河文化和黄河文化的交融区和龙山文化的发祥地。得天独厚的人文环境和区域优势,可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和众多就业机会。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9826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119人,设9个二级学院、2个部和1个中心共12个教学单位,开设12个本科专业、36个高职(专科)专业。学校占地面积1230亩,建筑面积38.74 万平方米。总资产6.26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000余万元。建有塑胶跑道标准田径运动场、大学生活动中心、大学生素质拓展训练基地、室内综合训练馆、乒乓球训练中心、8 个排球场和13个篮球场。
学校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103.64万册,另有电子图书68万册,中外文期刊791种,拥有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中国重要会议论文全文数据库、中国工具书集锦在线等9个数据库。拥有现代电子图书系统和千兆带宽的计算机网络服务体系。
★学校荣誉
建校以来,学校在省、市两级政府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与支持下,全体教职员工锐意进取,开拓创新,努力工作,学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先后荣获“中国民办教育创新与发展贡献奖”、“山东省民办教育先进集体”、“山东省民办教育三十佳品牌学校”、“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山东省高等学校图书馆管理先进集体”、“山东省花园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师资力量
学校拥有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高水平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534人,其中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44人,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127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占专任教师的32.02%;具有研究生学历的229人,占专任教师的42.88%;具有硕士学位的276人,占专任教师的51.69%;双师型教师191人,占专任教师的35.77%。有省级教学团队2个,省级教学名师1人,省级优秀教师2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教师2人。另有兼职教师101人,他们均为行业企业专家或高级技术、管理骨干。
★培养模式
人才培养突出专业应用能力、职业素养和创新能力。构建了突出应用能力培养的“平台+模块”课程体系,积极推行项目教学法、案例教学法等行动导向的教学方法,“校企合作、产教融合”贯穿人才培养的全过程。学生职业素质培养特色突出,探索实践了以“价值观与法制观教育、职业品格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社会能力培养、方法能力培养、就业创业教育”六大模块为教育内容,以“社团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必修课与选修课教学、专业课与校内实习教学、校外顶岗实习、讲座与报告会、校园文化”六条主线为培养渠道的独具华宇特色的素质教育“六六工作制”。学校积极推行 “班级导师制”,每个班级配备一名中层以上干部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教师担任班级导师指导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发展。,。培养的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强、职业素养高、发展潜力大,深受用人单位的欢迎。
★专业设置
学校办学定位于办应用技术型本科高校、培养应用技术型人才、服务于山东省及德州市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培养山东省和德州市新一轮经济转型发展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为己任,根据山东省及德州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示范区”战略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等十大特色优势产业和智能装备制造等战略新兴产业,建立了能源与建筑类、自动化类、机械设计制造类、汽车类、计算机类、财经类六大优势专业群。现开设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汽车服务工程、数字媒体技术、车辆工程、电子信息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网络工程、工程造价、物流工程和工业工程等12个本科专业。学校还开设了制冷与空调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数控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装潢艺术设计、会计电算化等36个高职专业。其中,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数字媒体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4个专业入选山东省民办本科高校优势特色专业建设支持计划。机电一体化技术、会计电算化、制冷与空调技术3个专业为高职(专科)省级特色专业。机电专业群成功入选山东省品牌专业群。
★内涵建设
学院教师主持教育部高校专业教指委教改教研课题10项,承担山东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立项项目13项。获得山东省教学成果奖4项,其中一等奖1项、三等奖3项,山东省职业教育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3项。教师公开发表各类学术论文400余篇,主编、参编公开出版教材 82部,获山东省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一等奖1部。获得专利授权53项。学生在国家级和省级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 获国家级奖项31项,其中一等奖2项,二等奖7项,三等奖15项;省级奖项169项,其中一等奖28项,二等奖58项”。
★实训条件
学校现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8227.12万元,教学用计算机2778台,多媒体教室和语音实验室座位5031个。建有金相实验室、DCS过程控制实验室、制冷原理实验室、汽车电器实验室等153个实验实训室。另有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等9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其中,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的职业教育实训基地,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和新能源汽车电源生产中心为校内教学实习工厂。另外,拥有校外教学实习工厂15个,稳定的校外生产实习基地92个。
学校为机械、汽车类专业建立了金相实验室、力学实验室、机械设计实验室、液压气动实验室等45个实验实训室和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汽车检测中心和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等5个校内实习实训中心。其中投资2000多万元的机械制造实训中心,拥有先进的数控车床、数控铣床、立式加工中心及其他机械加工设备120余台套,所有实训设备均是目前机械加工行业中先进的生产型设备。模具设计制造实训中心内建有钳工实训场、焊接实训场、特种加工实训场。上述两个实训中心设备及工、量、刃具配套齐全,数量充足,学生在这里进行的相关训练使用的耗材都是钢、铁、铝、铜等与企业生产相同的金属材料,保证了学生在与真实职业环境相同条件下进行“真刀真枪”的训练。汽车维修实训中心具备汽车构造、汽车电气、汽车综合、汽车总成检测、各类汽车发动机等全套维修与检测设备及整车实习条件,学生实训用各种品牌整车100多辆,是集教学、汽保、汽车检测与维修于一体的现代化汽车实训基地。学院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是山东省一级驾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就可以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并可考取驾照。学院还建立了汽车检测中心,在满足学生实习的同时为社会提供汽车检测服务。
学校电气类专业电工、电子、数电、模电、电子工艺、彩电、音响等电子专业实验实训室一应俱全,充分保证了电子类专业的各种实训需要;配置先进的可编程控制器实训室、变频技术实训室、单片机技术实训室、电拖实训室和工厂供电实训室,涵盖了传统继电控制、现代PLC控制和计算机控制,使机电一体化类专业学生的实训由浅入深,既可适应当前企业需要,又为以后发展奠定了基础。
建筑、能源类专业建立了工程预算实验室、建筑测量实验室、配合比实验室、力学及地材实验室、中央空调实验室、压缩机检测实验室等28个专业实验实训室,配有各种先进的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68台。学院还为制冷与冷藏技术专业投资1300多万元建立了国家级中央空调设备检测中心。此外,学院还在皇明太阳能公司、中国德州亚太集团、德建集团等25家企业建立了校外实训基地,可以充分保证建筑、能源类专业学生的实战训练要求。
学校为计算机类和艺术设计类专业群建立了网络工程实验室、网络技术实验室、软件技术实验室、装潢艺术设计工作室、数字影音制作实验室等各类实验室、工作室、画室、影像室26个,配备最新高端计算机1000多台,总价值1000多万。此外还和北京、天津、济南等地的多家大型IT企业、装饰设计公司建立了长期的校企合作关系,有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19个,可以充分满足相关专业学生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和实习的需要。学生专业课授课“一人一机”,实现了“教、学、做、练”一体化,为影视后期设计师、网络工程师、移动开发工程师、广告设计师、动漫设计师等社会急需IT专门人才的培养创造了条件。
经济管理类专业建成了由电子商务实训室、网络创业实训室、ERP信息化实训室、物流模拟及仿真实训室、商品检验实训室、会计模拟实训室及会计电算化实训室构成的校内模拟仿真实训室群簇,形成了以工作过程为导向的实训教学条件体系,满足了国际贸易、网络营销、会计电算化、货运代理和制造业信息化管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需要。
★校园文化
学校十分重视校园文化建设和学生的业余生活。本着为学生全面发展、终生发展负责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以服务为宗旨,加强学生管理,强化德育教育。学校每年开展“文化节”、“科技节”、“艺术节”、“体育节”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多渠道、多种形式培养学生高尚的品质、健康的心理和良好的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
★就业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实施了就业工作“一二三工程”,即以学生高质量就业为目标,追求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两个满意,抓好就业指导教育、就业网络建设、就业跟踪服务三项工作。毕业生知识应用能力和实践能力强、职业素质高,大大提高了毕业生的就业竞争力,促进了毕业生高质量就业、高薪就业、高对口率就业。建校以来,学校历届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均在95.5%以上,总体就业率均在97%以上,专业对口就业率均在90%以上。总体就业率始终位居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前列。2012年5月,学校被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授予“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院招生工作。设立招生录取纪检监察组,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九条 招生办公室负责协调处理各类别、各层次招生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各省(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政策规定;
2、按照山东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校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客观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情况和录取规则;
4、公平、公正的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5、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招生条件和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院监督体制,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的成绩,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山东华宇工学院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向考生公布。
第十二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投放招生计划的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三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六条 录取规则:
(1)对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执行相关省份的投档规定,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接受投档,第一次填报志愿的投档考生不足时,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征集志愿考生。对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愿投档考生不足时,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以此类推。对不符合国家招生有关规定及本院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给予退档处理。
(2)报考我校生源不足时,可从服从调剂的考生中进行调剂。
(3)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4)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各省招生主管部门高考录取查询官方网站、学校招生信息网、学校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录取通知书等。
第十七条 学校2016年招生录取中对于考生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育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运用以及职业技能情况的要求,依照山东省教育厅规定执行,无特殊要求。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有违反国家招生规定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学费收取标准及其它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
学校学费标准:本科专业:10000元/年;专科专业: 7800元/年;
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生退学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七部门鲁教财字(2010)27号文件有关退费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奖助学金、助学贷款政策及特困生帮扶措施。
学院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精神,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奖助学制度,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企业奖学金、校内勤工助学、学费免减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绿色通道”等多种形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资助体系,使贫困学生也能顺利完成学业。
第二十二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山东华宇工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三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山东华宇工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华宇工学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4-2551516;2551618; 2551718; 2551818
招办传真:0534-2551527
学院网址:www.sdhyxy.com E-mail:zsbgs@sdhyxy.com
通信地址:山东省德州市大学东路968号 邮编:253034
来校路线:德州汽车站或德州火车站乘2路、102路公交车,在山东华宇工学院站下车;高铁德州东站乘坐112路公交车在华晨驾校站下车。
2016年本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
2016年高职(专科)招生专业及学费(文理兼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