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高职(专科)院校录取中,由于部分院校增加计划,考生填报志愿不均衡、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投档后自愿放弃录取等原因,“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尚有部分剩余招生计划。现对所有缺额招生计划进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的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我区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为文科200分,理科200分(均包括政策加分、下同)。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高职(专科)填报志愿资格线以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高职(专科)批次投档后已按考生本人志愿出档但自愿放弃录取的考生、已经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得再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17日22:00时至8月18日14:00时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 )上下载《宁夏2016年报考普通高校高职(专科)院校征集志愿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61.133.219.10(电信网)或//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三、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本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6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