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
第二次征集志愿公告
我区今年普通高校招生本科一批院校在“征集志愿”录取中,由于个别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等原因被院校退档,造成部分院校计划空缺,现将空缺计划向社会公布,进行本科一批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有关“征集志愿”填报及投档的要求公告如下:
一、填报条件
我区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文科507分、理科445分(均包括政策加分),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已经被录取考生,不得再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凡高考成绩达到我区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下20分以上(文科487分、理科425分)且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作为备档考生填报本次“征集志愿”。
二、填报时间、地点及办法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为7月21日18:00时起至7月22日08:00时止。考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到规定的截止时间,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将自动关闭,对符合本次征集志愿报考条件而未按时填报本次征集志愿的考生,不再补报,责任由考生自负。
符合填报条件的考生可在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www.nxjyks.cn)上下载《宁夏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一批录取院校第二次征集志愿表》(草表),填好后,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用户名、登录密码和志愿提交校验码登录//61.133.219.10(电信网)或//222.23.215.170(教育网)填报本次征集志愿。填报时请考生认真阅读《宁夏普通高考考生网上填报志愿说明和平行志愿解读》。
三、填报注意事项
有关本次“征集志愿”的院校代码、名称和专业代码、名称、计划缺额数等详见“宁夏教育考试院网站”或到考生报名所在县(市、区)教育考试中心咨询。
“征集志愿”所列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宁夏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填报志愿指南·招生计划与院校介绍》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四、投档办法
在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根据考生的本次“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进行投档。
对仍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由院校提出申请,经自治区招生工作委员会批准可适当降分(最大降分幅度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依据本次备档考生的“征集志愿”,按“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投档。
注意:填报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宁夏大学和宁夏医科大学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同时进行。投档录取的顺序依次为:本科一批第二次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地方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投档录取;本科一批少数民族预科班征集志愿投档录取。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