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起取消的加分项目。
1.体育加分项目;
2.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加分项目;
3.科技类竞赛加分项目;
4.自治区级优秀学生加分项目;
5.思想政治品德有突出事迹加分项目。
上述取消的加分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无需填报,不再上传相关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可在其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
1.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
2.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考生;
3.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俄罗斯族考生;
4.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5.烈士子女;
6.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考生,此项加分项目仅适用于自治区所属高校投档时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预报名时,考生依据已经取得或具备的加分项目选择相应考生特征,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与复印件。未选择的视为放弃政策性照顾(加分),报名结束后不予受理。
三、2018年起,所有考生的高考加分不再累加。
咨询地点:锡盟招生考试中心普招科
咨询电话:0479--8266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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