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城务工人员在吉林省有合法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并参加社会保险3年以上,其随迁子女前一年在吉林省参加过高考(或在吉林省有过高考经历)未被录取的,(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2年已经参加我省高考但未被录取)可在吉林省继续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招商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随迁子女就读一年以上可报名
进城务工人员是经吉林省县级以上政府批准通过招商引资而来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有县级以上政府文件),其随迁子女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一年以上(以参加2013年高考考生为例,随迁子女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吉林省普通高中阶段连续就读),可在吉林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户籍限制,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中等职业教育(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的随迁子女,可在吉林省就地报名参加高考,与吉林省考生享受同等录取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