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通知”可知2020年江苏省普通高校录取批次和时间安排如下。
(一)文科类、理科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2日录取;
第一批本科院校,8月15日-19日录取;
第二批本科院校,8月21日-25日录取;
高职(专科)院校,9月1日-5日录取;
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9月7日-11日录取。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包括军事院校、公安政法院校(专业)、航海院校(专业)、地方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定向培养计划(以下简称“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主要包括部分院校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相关院校的飞行技术专业以及部分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等)。
(二)体育类、艺术类
提前录取本科院校,8月8日-15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
高职(专科)院校,8月29日-31日录取。
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录取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江苏省2020年文科类、理科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提前录取 本科院校 |
第一批录取 本科院校 |
第二批录取 本科院校 |
高职(专科) 院校 |
高职(专科) 注册入学院校 | |
1.发布各院校模拟投挡线,各院校将投档比例调整情况反馈给我院。 |
8月7日 |
8月13日 同时投放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等考生档案 |
8月20日 |
8月31日 |
第一轮:9月7-9日 9月7日,考生申请 9月8日,院校审核 9月9日,匹配录取 |
2.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 |
8月8日 |
8月15日 |
8月21日 |
9月1日 | |
3.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 |
8月10日 |
8月17日 |
8月23日 |
9月3日 |
第二轮:9月10-11日 9月10日,考生申请 9月11日上午,院校审核 9月11日下午,匹配录取 |
4.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8月11日 (9:00-15:00) |
8月18日 (9:00-15:00) |
8月24日 (9:00-15:00) |
9月4日 (9:00-15:00) | |
5.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考生,降分录取。 |
8月12日 |
8月19日 |
8月25日 |
9月5日 |
江苏省2020年体育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体育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
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 | |
1.开始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考生。 |
8月8日 |
8月29日 |
2.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 |
8月14日 (9:00-15:00) |
8月30日 (9:00-15:00) |
3.录取该批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降分录取。 |
8月15日 |
8月31日 |
江苏省2020年艺术类计划各批次录取安排
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 |
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 | |||
第1小批 经教育部批准的部分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含部分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执行的少数高校)和原“211工程”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
第2小批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
第3小批 除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以外的其他院校校考的艺术类本科专业 | ||
1.录取工作开始。 |
8月8日 (传统院校志愿) |
8月10日 (平行院校志愿) |
8月12日 (传统院校志愿) |
8月29日 (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 |
2.我院通知各市、县(市、区)招办该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名单,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符合该批次报考条件但未被录取的考生填报征求院校志愿。 |
8月14日 (9:00-15:00) |
8月30日 (9:00-15:00) | ||
3.录取该批次征求院校志愿,降分录取。 |
8月15日 |
8月31日 |
考后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