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科类、理科类:各批次均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各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8所院校;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包含A、B、C、D、E、F、G、H、I、J10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有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调剂志愿。
(2)体育类:各批次均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征求平行院校志愿。具体详见本书体育类招生部分。
(3)艺术类:各批次根据专业考试的不同方式,设置传统院校志愿(限于自行组织专业校考的院校和专业)、平行院校志愿(限于使用专业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和征求院校志愿。具体详见本书艺术类招生部分。
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6月27日至7月2日(截止到17:00),填报本科院校志愿。
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含军事、公安政法、航海、地方专项计划、乡村教师计划、其他院校等);体育类、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院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第一、二批院校志愿。
其中,填报艺术类提前录取本科第1小批院校志愿的考生,必须于6月29日17:00前完成填报。考生在填报自主招生、试点学院、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院校志愿时,如果同时获得多个入选资格,则只能选择一所高校填报。
第二阶段:7月27日至28日(截止到17:00),填报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凡未被第一阶段各批次高校录取且达到第二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的考生均可填报,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具体包括: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志愿。
特别说明:在相应批次平行院校志愿录取结束后,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将及时公布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及人数,未被录取且符合本批次填报征求(平行)院校志愿(艺术类为征求志愿,下同)条件的考生,须按《准考证》背面所规定的时间自行上网填报征求(平行)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