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填报
1.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对象为专业技能成绩合格且参加文化统考的考生。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科目组相符,农业和艺术科目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必须与报名时所报专业技能方向相符。
2.实行全省统一网上志愿填报,所有符合对口单招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均须按照志愿填报文件(另行下发)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考生号、身份证号、密码和动态口令卡在网上填报志愿,不再进行现场确认,逾期不得补填报志愿。符合志愿填报条件的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视为自愿放弃对口单招录取。
3.对口单招志愿填报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各市、县(市、区)招办(教育局职教部门)、有关中职校(报名点也是志愿填报点)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地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好本地区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培训指导工作。
4.对口单招录取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本科批次设置A、B、C三所平行院校志愿,专科批次设置A、B、C、D、E五所平行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一个专业志愿与一个是否服从本校其他同科目组专业志愿;本科批次、专科批次的院校服从志愿均设“是否服从其他公办院校”、“是否服从其他民办院校”两类院校服从志愿,不实行征求平行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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