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9月30日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规定,即日起,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进入到第二阶段录取。2020年12月6日前,凡是在第 一阶段未被院校录取的考生(包括在第 一阶段未填报院校志愿的合格生源,具体指已经通过现场确认,并体检合格),可以向第 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含第 一阶段互认成绩的其他院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院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院校办理录取手续。
第 一阶段未完成计划的院校,要在学校官方网站(微信)上发布招生章程、剩余计划和联系方式,并安排专人值班,受理考生申请,并按照章程做好审核、测试(面谈)等工作。请各院校于2020年12月11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