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阶段:2018年11月8日至19日前(具体时间由报名点安排),考生应持规定的有效证件(证明)到指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填写《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草表)》、《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有关资格申请表(草表)》等表格,通过报名资格初审后,采集考生身份证信息,并交纳考试费(不含艺术、体育、对口等专业考试费用和高职单招报考费用)。
第二阶段:11月21日8时至11月25日17时期间,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信息管理与服务平台”或通过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右侧导航栏的“普通高考信息服务”进入),进行网上申报。
报名条件:
(一)报考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含应届生)或具有同等学力;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二)报考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应具备哪些条件?
1.户籍在河北省的中国公民;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含综合高中的职业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毕业;
4.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其中,旅游专业要求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
(三)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应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省就业的外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在具备上述相应报名条件(户籍要求除外)的基础上,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父母经常居住地(居住证所在市)接受高中段教育,至毕业时具有两年(含)以上连续就学记录(不含高中毕业后复读时间)和学籍;
2.家长具有居住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随迁子女考生须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市级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时须提供高中段学籍证明、毕业学校出具的连续学习记录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家长在县级及以上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领取的《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和在公安派出所领取的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