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海南医学院,省考试局:
为做好今年中央财政支持的中西部地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根据教育部印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中西部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18〕2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8年中央财政支持我省海南医学院为乡镇卫生院培养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共计140人,层次为本科,理工类,临床医学和中医学专业,学制五年。具体详见附件《海南医学院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人才培养计划》。
二、报考条件
报考海南医学院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符合2018年我省普通高考报名不受报考批次限制条件;
(二)本人及法定监护人在我省定向培养市县的农村区域有常住户口,且本人户口在当地连续满3年(2018年8月31日往前推算)。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的农村区域范围为:乡村、乡村中心区、镇乡结合区、镇区、城乡结合区及特殊区域等区域(即除地级市主城区、县级市和县的城关镇居委会、农场场部居委会和场部社区以外的所有区域)。
(三)考生的高考投档成绩须达到我省本科A批投档最低控制分数线。
三、志愿填报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填报志愿的时间与我省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同时进行。符合报考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条件的考生,既可以在本科提前批所设置的6所院校志愿中单独填报实施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计划的高校志愿,也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同时在本科提前批中按志愿顺序选择填报其他院校志愿。具体时间详见我省高校招生填报志愿公告。
四、招生录取
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进行,与其他在本科提前批录取的高校一起实行梯度志愿的投档录取模式。省考试局按照考生生源范围、考生志愿顺序,按照招生计划数1:1.2的比例和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分给学校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如生源不足,未完成招生计划时,再面向全省农村区域考生征集志愿,所空缺计划从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中按高考成绩从高至低分补充投档。
报考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录取后、获得入学通知书之前,须与培养高校和定向就业所在地的市县卫生计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签署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毕业后学生按协议规定到定向市县乡镇卫生院工作6年以上(含规培3年)。免费定向本科医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户籍仍保留在原户籍所在地,毕业后可按有关规定迁入定向就业所在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招生宣传。各市县(区)教育(科)局要加强对我省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招生的宣传工作,要深入到学校,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宣传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目的意义,宣传定向免培生在校学习期间免除学费和住宿费、补助生活费、毕业授予医学学士学位以及毕业后到乡镇卫生院有编有岗等有关优惠政策,动员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报考,确保完成招生计划。
(二)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工作。在本科提前批填报志愿后,有关市县教育(教科)局根据省考试局反馈报考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的考生信息,协调当地公安部门,对报考本市县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口进行严格审查。要根据高考报名时公安部门对考生户籍审查的结果及农村区域划分,逐一审查确定考生报考资格,于7月5日前将复核情况报给省考试局。对于通过伪造虚假材料骗取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的考生,一经发现,坚决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对于玩忽职守或参与造假的有关人员,依照党纪政纪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海南省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本科医学生培养项目人才培养计划
海南省教育厅
2018年6月26日
附件
海南省2018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