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6年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通知”可知:2016年海南高考报名条件如下:
报名条件
申请参加今年普通高考报名的人员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已从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本省户籍考生在我省参加高考的报名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且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和省教育厅认定的我省高中阶段学籍,并在我省学校修满学制规定的年限。
(2)高中阶段在我省以外的学校借读的人员(以下简称:“省外借读生”),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3年以上(含3年,从2016年8月31日往前推算),有固定住所,本人小学或初中在我省学校毕业,同时参加了我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取得高中阶段的学籍,并在省教育厅办理了借读确认手续。
(3)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确认的引进优秀人才(以下简称:“引进优秀人才子女”)。
(4)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属驻琼副军级以上部队的政治部门确认的驻琼部队现役军人(以下简称:“驻琼部队现役军人子女”)。
本人在我省有常住户籍,但不符合(1)、(2)、(3)、(4)项条件之一的考生,可以在我省报名,但只能报考本科第三批和高职专科学校。
2.外省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以下简称:“异地高考”)的报名条件
(1)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并连续居住满6年;本人初一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6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并按规定参加我省从业人员各项社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从业人员基本养老和基本医疗两项社会保险)满6年,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不受报考批次的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3个6”报考条件)
(2)考生本人小学一年级到高三年级在我省学校有学籍并连续在我省就读满12年,同时在我省普通高中学校毕业,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且就读期间连续居住满12年,其法定监护人在我省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高考,且不受报考批次限制。(以下简称:“异地高考2个12”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