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序做好考生填报志愿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贵州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定。
一、填报志愿时间安排
今年我省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
(一)第一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6月26日00:00至6月28日18:00,即高考成绩公布并划定相关录取批次最低投档分数线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体育、艺术类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第三批本科院校;
2.文史、理工类的提前批本科院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第一批本科院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第二批本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第二批本科院校。
(二)第二次网上填报志愿时间为7月28日00:00至30日18:00,即文史、理工类第二批本科院校录取结束后,考生通过网上填报志愿系统填报以下科类和批次志愿:
1.文史、理工类第三批本科院校,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文史、理工类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高职(专科)院校;
2.中职单报类的中职单报本科院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二、录取批次顺序
(一)体育、艺术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第一批本科院校→②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③第二批本科院校→④第三批本科院校→⑤高职(专科)院校。
(二)文史、理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提前批本科院校→②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本科院校→③特殊类型招生本科院校→④第一批本科院校→⑤第二批本科免费师范生院校→⑥第二批本科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院校→⑦第二批本科院校→⑧第三批本科院校→⑨提前批高职(专科)院校→⑩高职(专科)院校。
(三)中职单报类录取批次顺序为:①中职单报本科院校→②中职单报高职(专科)院校。
三、志愿设置
各科类、各批次志愿设置见附件纸质样表。
四、平行志愿投档要求
平行志愿实行一次性投档的办法。投档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投档时首先按考生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每个平行志愿顺序从平行志愿1到平行志愿5依次进行检索,原则上按招生计划10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放档案。
平行志愿投档时,合计总分相同考生的排序规则为: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总分高的考生排名在前,若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总分相同,再按考生高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合计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再遇相同分数,按考生文(理)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按以上方法仍遇相同分数,则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顺序进行排序,即先看语文,若分数相同,则再看数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