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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师范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中华考试网  2013-07-04  【
 2013年招生章程为了全面深入实施“阳光招生工程”,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贵州省教育厅的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一、遵义师范学院概况

遵义师范学院位于闻名中外,有“转折之城、会议之都”美誉的革命历史文化名城——遵义市。我校是一所拥有百年师范传统的学府,现有四个校区,占地面积751亩,在建新浦校区2000亩。学校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有教职工909人,其中专任教师649人(具有硕士学位以上教师305人,教授95人,副教授313人,讲师256人,外籍教师2人)。现有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人文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与管理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管理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生命科学学院、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美术学院、音乐与舞蹈学院、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学院,33个本科专业和24个专科专业,学校已面向24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多人。在近年来就业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我校的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5%以上。

1、学校名称:遵义师范学院(学校代码:10664)

2、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3、学校地址

汇川园(学校本部):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830号

栋青园分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海龙镇

汇川分院:遵义市汇川区海师路138号

南白分院:遵义县南白镇南园路27号

二、招生计划及专业特殊要求

1、2013年遵义师范学院招收普通本专科学生4090人,其中本科3140人,专科95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招生部门公布计划为准;

2、英语和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校区安排

1、汇川分院。以下19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汇川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数学与应用数学、统计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化学、应用化学、材料化学、生物科学、植物科学与技术、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学前教育、学前教育(职教师资方向)、小学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通信工程等。

电气自动化技术、应用电子技术2个专科专业三年在汇川分院学习。

2、栋青园分院。以下14个本科专业(含方向)学生在栋青分院学习一年后转入本部学习:汉语言文学、播音与主持艺术、思想政治教育、社会工作、历史学、旅游管理、酒店管理、英语、应用心理学、教育学、教育学(职教师资)、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体育教育等。

3、南白分院。以下7个专科专业学生在南白分院学习三年:语文教育、数学教育、学前教育、音乐教育、英语教育、体育教育、美术教育等。

4、汇川园(学校本部)。专升本16个专业学生在学校本部汇川园学习。

四、录取原则

1、我校实行远程网上录取的录取办法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大力实施“阳光招生”,为国家和学校选拔优秀人才;

2、各省(直辖市、自治区)调阅考生档案比例在我校计划招生数的120%以内;

3、我校同意执行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各专业录取时按高考成绩与专业志愿相结合的办法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能完成招生计划,则按各省招生办公室的投档顺序、考生所填志愿和我校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志愿优先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我校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

4、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原则,即优先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和我校各专业招生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的,则根据考生成绩在我校未录满专业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的,则作退档处理。我校对专业安排无分数级差要求。

5、报考艺体类的考生,在文化考试前须参加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1)音乐、美术类

贵州省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省外音乐、美术类进档考生(按各省招办制定原则投档),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40%+专业成绩×60%]。专业成绩除我校在当地单独组织的艺术测试省份认校考成绩外,其余各省均认可当地专业联考成绩。

(2)播音主持类

播音主持类进档考生(按各省招办制定原则投档),省内外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体育类

贵州省体育类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成绩/2+专业成绩];

省外体育类进档考生(按各省招办制定原则投档),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五、身体健康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六、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措施

严格按照贵州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批准的学费、住宿费等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学校设有完善的“奖、贷、勤、减、免、补”资助体系,开通“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可为未开通生源地贷款的贫困家庭学生提供学费、住宿费贷款。学校设立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为毕业生提供全程就业指导和服务。

七、招生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机构,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为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纪委、监察部门对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

八、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给考核合格,学分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遵义师范学院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九、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852-8927462 (兼传真)

学校网址:www.zsjy.zync.edu.cn

招就处E-mail:zhjc@zync.edu.cn

本章程由遵义师范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工作处负责解释。

       

遵义师范学院

2013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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