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考生参加体育专业考试,其文化、专业考试和综合成绩达到相应本、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可填报相应的体育院校(专业)。
2. 考生参加全省艺术专业统考或学校单独组织的艺术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的,可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
3. 获得全省艺术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可报考:
(1)省内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2)认可我省统考专业成绩的省外院校同类相关专业。
4. 报考非全省艺术统考专业的考生,可直接填报专业考试合格的院校(专业),也可填报认可该校专业考试成绩的其他院校(专业)。
5. 报考在我省无指定招生计划院校(专业)的艺术类考生, 其志愿填报在“体育、艺术第一批本科院校”栏内(可不填专业代码)。
6. 体育、艺术类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批本科院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文史、理工类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