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志愿的学校范围
本批次有缺额的学校和专业。
二、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对象。
具有广西区融安、融水、三江、龙胜、资源、隆安、马山、上林、田阳、德保、靖西、那坡、凌云、乐业、田林、西林、隆林、凤山、东兰、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忻城、宁明、龙州、天等、大新、田东、昭平、富川、金秀、合山等34个县(市)户籍且连续满六年和户籍所在县高中三年学籍、符合当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且经资格复核合格的考生,均可填报专项计划征集志愿。我区其他地区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志愿设置。
本次征集志愿同样是平行志愿,设4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
四、征集志愿分数。
本次征集志愿不受文化成绩限制,所有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填报。
征集志愿后,根据模拟投档的结果,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自治区招生考试院批准,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申请、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五、征集志愿排序、投档规则不变。
六、本次填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7月21日10:00。
七、本次征集志愿在本科第二批首轮投档录取结束后投档,因此,现在已投档到本科第二批院校的考生填报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志愿不影响其在本科第二批的正常录取。
本次征集为本科层次贫困地区专项计划批最后一次征集。
八、除“备注”栏特别说明以外,其他信息(院校代码、专业代码、专业名称、科类、学制、学费等)与广西招生考试院组编的《2013年普通高考指南招生计划篇》公布的信息相同。
九、本次征集志愿的计划缺额信息,在广西招生考试网(http://www.gxeea.cn)上的“通知公告”、“普通高考—政策文件、公告”、“普通高考—招生信息”等栏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