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类考生最高加20分!2018广东高考加分政策出炉,你有加分资格吗?
如何申请?
(一)加分资格考生
符合有关加分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申请加分资格考生须提交以下材料:
(1)烈士子女(非军人烈士子女)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或母)、父母结婚证、烈士证明书、抚恤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2)台湾省籍考生申请加分,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本(含考生及父母)或台湾省居民身份证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民政厅、广东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8年退役士兵报考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18〕1号)精神,经安置地的县(市、区)民政局审核符合报考2018年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退役士兵考生(考生号第5位为“8”),无需提出加分资格申请,各市招生办无需采集,除此之外参加普通高考的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向市招生办公室提出加分资格申请时均需提供本人退役证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优先录取资格考生
符合有关优先录取条件的考生向所在市招生办公室提出优先录取资格申请,申请受理截止日期为5月28日,逾期不再办理。未在截止日期前提出申请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录取资格。
申请审核范围
在《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2018年普通高考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和《2018年普通高考达到高校投档线优先录取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中,其信息点代码栏,凡未注明“另行采集”和“不需采集”的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类型,均属此次信息采集、资格审核及复核范围之列。
2018年普通高考加分资格考生
信息采集分类表
加分信息分类 |
本科加分 |
专科加分 |
信息点代码 |
说明 |
归侨 |
5 |
5 |
11 |
另行采集 |
归侨子女 |
5 |
5 |
12 |
另行采集 |
华侨子女 |
5 |
5 |
13 |
另行采集 |
台湾省青年(持有台湾身份证和《往来大陆通行证》) |
5 |
5 |
15 |
|
台湾省籍考生(持有广东省户籍者) |
5 |
5 |
16 |
|
少数民族聚居区的少数民族考生 |
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单独划线 |
21 |
另行采集 | |
无 |
5 | |||
外省少数民族聚居区迁入广东省的少数民族考生 |
报考民族院校(普通高校民族班、预科班)单独划线 |
22 |
另行采集 | |
无 |
5 | |||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
5 |
5 |
31 |
考生号第5位为“8”的不需采集 |
在服役期间荣立个人二等功(含)以上的退役军人 |
5 |
5 |
32 |
|
在服役期间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
5 |
5 |
33 |
|
烈士子女(指军人烈士子女) |
20 |
20 |
41 |
另行采集 |
烈士子女(指其他烈士子女) |
20 |
20 |
42 |
|
边防军人子女 |
报考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单独划线 |
56 |
另行采集 |
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2018年普通高考达到高校投档线优先录取
资格考生信息采集分类表
“另行采集”类的审核工作
(一)军人子女(含军人烈士子女)考生
符合军人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政策并申请加分资格和优先录取资格的考生,由驻粤部队军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进行初审并负责将本单位参加高考的军人子女名单(准考号、姓名、性别、优待类别)和相关证明材料汇总在规定时间直接报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由省军区政治部干部处审定。
(二)公安烈士子女等考生
符合公安烈士子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有关优待措施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三侨生”、少数民族考生
凡符合“三侨生”加分政策、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并申请加分资格的考生,其申请受理分别按《广东省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做好我省报考2018年普通高校入学考试的“三侨生”证明办理工作的通知》(粤侨办〔2017〕50号)、《广东省民族宗教委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收广东省少数民族聚居区少数民族考生工作的通知》(粤民宗发〔2017〕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