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学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8﹞7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工作情况,特制定我院2018年面向高中生自主招生简章。
一、指导思想
通过实行“学校组织考试考核,自主择优录取”的方式,实施招生“阳光工程”,择优选拔适合在高职院校相关专业学习、在某些方面具有突出特长或综合素质优秀的人才。选拔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的指导下开展我院2018年自主招生工作。
二、招生专业和招生计划
2018年学院自主招生招收高中生专业24个,计划数为1110人,所有专业考核方式为:“学考”+“校测”,学考总分必须在120以上。
三、招生范围及报名条件
(一)符合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毕业生。
(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三门学科成绩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有一门学科成绩达到C级及以上等级(文科类、艺术类文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学科;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理科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指定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三门学科)。
(三)学考分数大于等于120分。
四、报名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2月1日前,制订自主招生录取章程,报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2月14日前,在学院招生办网站发布自主招生简章和报考指南。
(三)2018年2月25日至2月28日,普通高中组织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办理高考补报名手续。
(四)考生使用本人高考报名号及密码通过登录“广东省2018年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www.eeagd.edu.cn/gzks)进行全省统一报名,并阅读相关报考规定及要求,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五)2018年3月11日,我校针对“学考+校测”考试类型依据报考学考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校测”的考生名单并给与校测缴费确认资格
(六)2018年3月13日至3月15日,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完成缴费,没有获得“校测”资格的考生可报其他高校或我校其他招生类型(考核方式)。
(七)2018年3月18日,公示资格考生名单,编排考场。
(八)2018年3月19日,考生网上查看报名资格审核通过情况,并打印准考证。
(九)2018年4月1日前,组织考生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面试)。
(十)2018年4月4日前,在网上录取系统提交职业技能考核(面试)成绩,并提交拟录取方案及录取最低分数线
(十一)2018年4月9日至13日,在本校招生网站上公示经审核通过的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十二)2018年5月前,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根据省招办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考试形式
(一)考试方式:我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并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重要的参考因素。其中,“文化素质”统一采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成绩(满分值为300分);职业技能考核主要对考生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采用院校自主命题测试(满分值为100分)方式。
(二)考试时间安排:参加我校“学考+校测”考生请于3月1日-3月10日到广东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网站报名,按照要求选择报考一个专业志愿,我校将依据报考学考的考生分数从高到低根据各专业计划数分专业按1:1.5的比例确定进入“校测”的考生名单并给与校测缴费确认资格,3月12日公布获“学考+校测”的考生资格名单,考生在3月13日-3月15日完成缴费确认报考。3月13日-3月15日未获本校“学考+校测”资格的考生可报其他高校或我校其他招生类型(考核方式)。
七、其他温馨提示
(一)报考我校自主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同时参加高考,参加本科院校录取,但不能参加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也不得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其在我校自主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我校,也不得参加其他高职高专层次的录取。报考我校自主招生未被录取的考生,也可以参加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为录取依据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
(二)在拟录取公示过程中若有学生自愿放弃录取,不进行后续增补,剩余计划移至普通高考中使用。
(三)信息发布。所有关于自主招生的信息都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和“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平台”发布。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
学院招生信息网://zs.gdsdxy.cn/
微信服务平台:“水电学院招生办”微信公众号
QQ交流群:高中生群649549234、中职生和学徒制群671747167)
志愿者服务队宣传:我校志愿者正在各个地区进行回访母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