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东风场区招生办公室:
为做好甘肃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省教育考试院在充分调研、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音乐学类(作曲)、舞蹈学类专业统一考试大纲进行了修订。其中,音乐学类(作曲)专业考试大纲根据本科专业目录将“理论作曲”修改为“作曲”;舞蹈学类考试大纲对考生伴奏光盘作出了具体要求。新的大纲于2018年起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中实施。现将大纲印发给你们,请尽快转发本辖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及中学,以便指导考生学习。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2017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