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3年底,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人数达到14.23万人,占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总数的4.9%。而且,这一数字还将持续增加。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数量、分布以及增长趋势等特点,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创造条件使随迁子女顺利入学,接受良好的义务教育。各地要简化随迁子女入学手续,随迁子女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原籍户口簿、暂住(居住)证、房产证或租房证明等材料,到居住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各地按照就近或相对就近入学的原则安排在公办学校就读。此外,各学校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统一管理、统一编班、统一教学、统一安排活动,通过举办家长学校等形式,加强与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家长的沟通联系。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有我省连续两年初中学籍的,可在学籍所在地报名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和高中阶段招生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