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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福建高考高招成绩排序规则(艺术类)

中华考试网  2013-06-23  【

根据《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 》得知,2013福建高考高招成绩排序规则(艺术类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批(分A、B、C三类型)和高职(专科)批三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实行一档多投的投档模式。常规志愿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志愿院校,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不设征求志愿。

2.本科批次全部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A类型和C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各设1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以及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B类型的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高职(专科)批实行按院校志愿平行投档模式。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科艺术类和理科艺术类考生分成相应的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播音与主持类、编导类、表演类、摄影类、书法类等8个专业类别,分别按本、专科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综合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按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按照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综合分的计算方法为:

1.编导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6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40%。

2.书法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5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50%。

3.美术、播音与主持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4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60%。

4.音乐、舞蹈、摄影、表演类的综合分=(考生文考总分+固定照顾分)×30%+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2.5×70%。

其中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本科文化控制线、本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本科综合分位次;文考总分加固定照顾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不低于专科文化控制线分、专科专业控制线才具有专科综合分位次。

(四)降分录取。征求志愿投档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省定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文考成绩在线下20分以内的考生中,按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由院校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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