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3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须知 》得知,2013福建高考高招生录取批次(文史类、理工类)如下:
(一)录取批次。设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高职(专科)批四个批次。
(二)投档模式和志愿设置
1.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的第一志愿实行梯度志愿投档模式;征求志愿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提前批常规志愿第一志愿设置A、B两个志愿,各填报一所院校;每个院校志愿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先进行A志愿梯度投档,A志愿录取结束后,再进行B志愿梯度投档。征求志愿设12个平行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2.本科一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一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4个(A、B、C、D)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3.本科二批实行按院校平行志愿投档模式。本科二批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6个(A、B、C、D、E、F)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
4.高职(专科)批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模式。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设40个(01、02、03、……、40)、征求志愿设20个,均为平行但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所院校设1个专业志愿。
5.预科班、民族班等志愿的填报与录取工作,安排在相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时间同时进行。
(三)成绩排序规则。文史类和理工类考生分别按投档分(总分加固定照顾加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投档分相同时,按享受同等优先、再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出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史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四)降分录取。本科批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线上生源不足的高校,经批准可在征求志愿栏有填报该院校志愿的考生中,在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线上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有填报该院校常规志愿的考生中,在线下20分(其中省内民办院校在线下5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征求志愿录取时,省内院校(除国家级、省级示范性公办高职院校外)生源不足的专业,经批准可在线下80分以内,从高分到低分由学校择优录取。
(五)特殊类型招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艺术特长生、高校自主招生等特殊类型的招生,由已确认符合条件的考生上网填报。省教育考试院根据考生志愿在相应批次正式投档前一天,单独将这类考生电子档案投给相关高校。有关高校应在当天使用单列招生计划录取完毕,并及时将未录取考生电子档案退回省教育考试院,以便这些考生能参加该批次的常规志愿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