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采取“文化素质+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文化素质考试科目。文化素质考试科目为语文和数学两门,每门成绩满分150分,总分为300分。
2.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职业意识、职业潜质和职业素养等,成绩满分30分,不计入总分。合格者方可参加录取。
(二)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安排在10月25日下午3:00至5:00进行,实行语文、数学和职业适应性测试同场合卷考试。
(三)考场组织
考场设置在各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按照我厅和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印发《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教育考试招生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考〔2020〕8号)和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相关考务工作要求组织考试。
志愿填报
在考生填报志愿前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按一定比例划定文化素质考试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
(一)志愿设置
扩招专项录取批次设常规志愿和1次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专业志愿。
(二)填报时间
1.常规志愿。考生须于11月7日至8日登陆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常规志愿。
2.征求志愿。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于11月12日登录省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征求志愿。
考生应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填报志愿,并对所填报志愿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承担责任。志愿填报时间截止后,网上填报志愿系统自动关闭。考生本人未按时填报志愿,或因疏漏、失误造成的其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录取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考试院监督”的原则,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投档和录取监督,招生院校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招生政策以及招生章程等规定确定拟录取名单后,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核、录取。
(一)招生计划
高职扩招招生计划根据考生报考类别,分为面向“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往届毕业生”、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高素质农民”和面向“退役军人”等3类。考生不能跨类别填报志愿。
(二)录取办法
先组织实施常规志愿录取。常规志愿录取结束后,公布未完成的招生计划,组织考生填报征求志愿并录取。征求志愿录取结束后仍未完成的招生计划,不再组织补录工作。
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均按招生计划数的100%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在平行志愿投档时,文化素质考试总分相同的,按语文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考生的位次。若仍同分,则认可录取系统的投档结果。若因同分造成同一院校专业投档人数超过计划数,超过部分一并录取。
(三)免试录取
对于进入世界技能大赛国家集训队、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国家级一二类职业技能竞赛一、二、三等奖和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省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的考生,在其他考生投档录取前,优先予以免试录取到相关对口专业。
参考通知:福建2020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