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第一次征求志愿将于8月14日进行,填报时间从8月14日8时开始,8月14日18时截止。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8月14日8时前,征求志愿计划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上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2.征求志愿仍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8月14日8时至18时,18时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未被录取且有意向参加本次征求志愿填报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上网填报。
3.征求志愿设20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专业志愿,实行专业志愿平行投档。
4.根据规定,省内国家级示范(骨干)高职院校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除此之外,其他省内高职院校(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具体降分录取政策与办法详见《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请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选择填报相关院校(专业)的征求志愿。
5.建议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前,参阅《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福建招生资讯.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报考条件等情况,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