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本科一批第二次征求志愿将于7月25日进行,填报时间从7月25日8时开始,7月25日18时截止。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7月25日8时前,征求志愿计划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上公布,考生可登录网站查询。
2.征求志愿仍实行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7月25日8时至18时,18时后志愿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请有意向参加本次征求志愿填报的考生(不含已录取考生)按规定时间上网填报。
3.征求志愿设6个平行且有顺序排列的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均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栏目,实行院校志愿平行投档。
4.根据规定,本批次高校举办的少数民族预科班(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在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不低于本批次有关高校常规志愿提档分数线下80分(含80分),在第二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请有意向报考且符合条件的考生,自行选择填报少数民族预科班志愿。
5.考生应在填报征求志愿前,参阅《2018年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实施办法》《福建招生资讯.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和高校招生章程,详细了解有关政策规定和高校的办学地点、收费标准、报考条件等情况,以免造成志愿填报失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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