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全面开展。《实施意见》勾画了改革的理想目标。然而,招生考试制度涉及多方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在理想照进现实的过程中,公平是必须坚守的底线。
民不患寡而患不均。如果公平底线失守,改革无论多么有魄力,都毫无意义。诚然,当下的不公平现象,是此次改革的剑锋所指,《实施意见》也强调,要“切实保障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但同样需要警惕的,是由改革而产生的新的不公平。
举例来说,为破除“一考定终身”,改革将使高考在“两依据,一参考”的基础上,进行多元化评价。从而,除了统一高考成绩之外,学生的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都将有重要权重,而后两者的评判权,在于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甚至在于各学校。
权力的下放自然会引起人们对于腐败的担忧。鉴于目前各高中管理水平不一,能否保証考试和评价在阳光下科学进行,既考验执政者的智慧,也对权力的监督提出了更高要求。在未来“一门一清”的考试制度下,考生在高中阶段的每一年,都会面临一定的高考压力,如果任何一场考试、一个环节出现可乘之机,那么以往出现的不公平现象,不仅不会消除,反而会从高叁向前蔓延。
甚幸,《实施意见》对监督管理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深化实施“阳光工程”,加强考生诚信档案管理等一系列措施。然而行胜于言,隻有在改革中落实好监督机制,才能有效杜绝新的不公平出现。
高考改革是一个復杂而长期的过程,如果延续“一锤定音”的思路,无疑有失科学﹔但在推进评判标准多元化、人本化的同时,新的腐败风险也在增加。在一个成熟的高考招生制度形成之前,这种权衡取舍还将继续考验执政者。
无论如何取舍,“公平”都是不可失守的红线。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关键期,各方利益矛盾突显,任何不公平的现象都可能点燃不稳定的火苗。另一方面,考生作为每一个社会细胞的核心,牵动各阶层民众的心。高考改革者唯有秉持公平,才能准确求得改革的最大公约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