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大学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西南大学是教育部直属重点综合大学,是国家“211工程”和 “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自主招生试点高校。学校主体位于重庆市北碚区,是闻名遐迩的花园式学府、全国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全国绿化先进单位,教育部表彰的文明校园。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简章。
一、招生对象
高校专项计划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根据上述要求确定。
报考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1)符合2016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招生计划
2016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为200人,学校根据生源情况在有关省(区、市)编制招生来源计划。
三、招生专业
根据学校办学特色和学科优势,将部分本科专业(类)作为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专业(见附1),最终招生专业以各省级招办公布为准。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就读地点为重庆市北碚区。
四、申请报名和资格审查
1. 报名时间:2016年4月5日至4月25日。
2. 报名方式:采取考生自愿申请、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申请,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并上传相关资料,打印报名申请表。
3. 报名专业:学校将高校专项招生计划专业(类)划分为四个类别,考生分类别报名。每名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申请报考,并在所选类别中填报满六个专业。
4. 报名材料:
(1) 考生的报名申请表和思想素质考核表由所在毕业中学(单位)签署意见后,拍照或扫描同时上传至报名系统。
(2)考生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研究报告和文学作品等,也需拍照或扫描上传至报名系统。
(3) 学校以考生在报名截止时间内上传的材料为有效报名材料,不接受考生的纸质报名材料。只有网上报名而未上传签字盖章的有关报名材料为无效报名
5.资格审查: 5月15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五、合格考生确定
根据对考生申请材料的审核情况,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合格考生和入选专业。6月10日前将拟合格考生名单及有关信息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为学校2016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合格考生。
六、录取办法
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考生所在省(区、市)第一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填报满六个专业志愿或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录取结束后,公示有关录取结果。
说明:江苏省合格考生报考我校,在高考成绩达到相关要求的同时,选测科目须到达B+和B。
七、运行与监督
1.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领导招生工作,学校招生办公室组织实施。
2.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招生工作。
3.考生本人及有关中学、单位和个人应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认真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信息或以其他方式骗取高校专项计划报考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2号,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00715
招生咨询电话:023-68252513,68250942
监督电话:023-68252504
传真:023-68250942,68367775
网址://bkzsw.swu.edu.cn(西南大学本科招生网)
九、本简章由西南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二〇一六年四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