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外语类保送生工作的有关精神,为选拔德智体全面发展,具有优秀综合素质和外语培养潜能的创新型人才,结合我校人才培养的具体实际情况,制订本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与条件
凡符合本年度教育部与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规定的外语类保送条件,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16所外国语中学推荐的具有外语类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校本部)连续就读的优秀应届高中毕业生。要求学生成绩优秀、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综合素质高、热爱外语类专业。
16所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为:天津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太原外国语学校、长春外国语学校、上海外国语大学附中(含浦东、浦西校区)、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厦门外国语学校、南昌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广东外语外贸大学附设外语学校、深圳外国语学校、四川外语学院附属外国语学校(重庆外国语学校)、成都外国语学校。
二、招生计划
1. 外语类保送生招生计划数如下表。
专业 |
英语 |
日语 |
法语 |
俄语 |
德语 |
西班牙语 |
2018年招收保送生计划数 |
18人 |
8人 |
8人 |
8人 |
4人 |
4人 |
2.具体招生人数将根据生源实际情况进行微调,择优录取。
三、申请办法
1. 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近年招生实际情况,给具有推荐外语类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分配若干推荐名额,由中学统一推荐符合报名条件的优秀学生申请参加我校外语类保送生考试。
2.网上报名:中学推荐的符合我校报名条件的考生均需网上报名,请申请者于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8日下午17:00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bssbm/)进行网上报名。考生须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材料并确认志愿,生成的报名表打印并按要求签字、盖章后须重新上传。
3.寄送材料:考生将以下申请材料于2018年1月11日前(以我校所在地邮局收件日邮戳为准)寄达我校招生办(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思明南路422号,厦门大学招生办,联系电话:0592-2188888,邮编:361005;为确保材料及时、准确寄达我办,建议使用中国邮政EMS寄送),逾期或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有条件的中学请将推荐申请我校的所有学生材料收齐,由学校统一寄至厦门大学招生办公室。
①填写完整并经中学填写相关意见、校长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的《厦门大学2018年外语类保送生报名表》;
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复印件);
③在高中阶段如有获奖,请附上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
④高中阶段学籍卡复印件(经所在中学签署审核意见并加盖学校公章,含高中阶段各学年学习成绩及在年级位次,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中新课程实验省区应提供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
⑤个人申请陈述(由学生本人亲笔书写并签名)。
(友情提示:所有申请材料均不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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