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试报讯(记者 邱乾谋) 记者从北京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本市高招录取工作将于7月6日至8月7日进行。
根据日程安排,7月6日为小语种、飞行专业单独录取,7月7日至9日为本科提前批次录取,7月10日至15日为本科第一批次录取,7月16日至22日为本科第二批次录取,7月23日至28日为本科第三批次录取,7月30日至8月2日为高职单招录取,7月31日至8月1日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8月2日至7日为专科普通批次录取。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采取不同的录取体制。本科提前批中的艺术类专业、军事院校、武警部队院校、招收国防生的院校(专业)、公安类院校(专业)和专科提前批中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制”,即招生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在本校控制分数线以上,可以按考生志愿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数,录取与否由学校决定,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本科提前批其他院校、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专科普通批和专科提前批中非艺术类高职专业的录取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在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由招生学校确定具体调档比例,一般在学校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平行志愿投档时各学校的调档比例统一为100%),录取考生与否及所录取专业由学校决定,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
据介绍,本市录取工作将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和北京市的各项政策和要求,认真实施“阳光工程”,进一步完善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六不准”的规定,在录取现场专门设立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招生录取工作并进行实时监督。
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有关负责人提醒,今年本市招生录取继续实行分批次、按志愿录取的模式。本科一批、二批、三批、专科普通批考生已填报志愿录取结束后,仍将根据计划完成情况依次进行批次分数线上征集志愿录取、按已填报志愿降分录取和降分再次征集志愿录取。考生要及时关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