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0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于8月6日至30日进行,各位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查询本人录取情况
录取原则
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实施。参加不同批次(类型)录取的高校,分别执行不同批次(类型)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校强基计划招生、“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普通类专业)招生、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以及有特殊要求的院校(专业)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使用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简称“特殊类型线”)。
高校须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规定,按照向社会公布的招生章程中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健康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校自行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时,高校应确保符合录取规则的调档考生能够录取。高校负责对已投档但未被录取考生的退档原因作出解释。当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第一志愿的考生电子档案不足时,高校不得拒录非第一志愿报考的考生。
各高校要结合网上录取的特点,严格按照教育部、北京市的有关规定做好录取工作。北京市高招办指导监督高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按照本校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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