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1号)的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校2018年继续开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一、领导机构
学校成立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专家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评审委员会”),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审核和入选资格认定等工作。
二、招生计划和专业
我校2018年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数不低于全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50人左右,具体以教育部文件发布为准。招生专业共有16个:
文科:财政学类、公共管理类、汉语言文学(财经文秘)、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与翻译)、法学;
理科:财政学类、金融学、工商管理类(会计学院)、保险学、统计学类、经济与贸易类、工商管理类(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公共管理类、电子商务类、计算机类。
注:最终录取专业名称以我校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公布的专业名称为准。
三、报名条件
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品学兼优、勤奋好学、身心健康的农村学生,同时具备下列四项条件的,可以申请:
(一)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条件;
(二)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三)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四)高三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前5%以内。
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和公布,高考报名资格、户籍和学籍资格的审核由生源地省(区、市)负责组织。
四、报名要求
考生须登陆//gaokao.chsi.com.cn/gxzxbm/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和提交材料,不接受现场报名和邮寄材料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8年3月30日至4月10日23:59。
(二)报名要求
考生须根据系统提示和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基本情况和志愿管理信息,并将相关报名材料扫描上传。已经报名参加我校自主招生的考生,符合条件的仍可报考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
上传报名材料的要求如下:
1.《报名申请表》: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生成后下载打印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由中学负责审核相关内容、进行校内公示和签字盖章。往届生或高中期间中学发生变动的考生,高中成绩单需同时加盖原中学公章;
2.相关证明材料:考生在高中阶段的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3.《个人自荐信》(点击下载):由考生本人手写,不超过1500字。主要阐述本人的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兴趣特长、学习能力、取得的成绩及对未来规划等方面内容;
4.《诚信承诺书》(点击下载):要求下载打印后考生本人手写签名承诺;
5.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所有上传材料应是清晰完整的扫描件,并按要求在指定位置签字或盖章。缺少材料或材料漏签字、非本人签字、漏盖章者,均视为无效。
五、选拔程序
(一)报名材料审核
专家评审委员会对经生源地省(区、市)审核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材料审核,主要审核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综合素质、创新潜质、课外实践等方面情况。
(二)入选资格认定
专家评审委员会根据审核结果和各省(区、市)生源情况提出入选资格考生建议名单和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入选资格名单于5月31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并按要求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公示无异议者获得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高校专项计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于6月初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最终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六、录取办法
(一)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单报志愿、单独录取,在本科一批开始前完成录取。获得我校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考生必须按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参加高考,并根据我校高校专项分省分专业计划填报高校专项计划志愿且选择服从专业调剂。
(二)具有我校高校专项计划入选资格且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我校根据公布的高校专项各省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投档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并依据我校招生章程的规定确定录取专业。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生源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已合并本科批次和综合改革省份的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AB。
浙江省高校专项计划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与我校在浙2018年普通类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一致。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工作。
(二)严格遴选初审专家和测试专家,坚持遴选标准,强化业务培训,严明工作纪律。入选资格名单和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和信息公开,确保公平公正。
(三)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和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核实,严厉查处。
(四)有关省(区、市)应严格审核考生户籍、学籍等信息和资格条件。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核公示工作。考生所提交的申请和审核证明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同时报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
八、联系方式和地址
(一)招生咨询电话:010-6228833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zsb@cufe.edu.cn
(二)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9024(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邮箱:xxjw@cufe.edu.cn。
(三)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中央财经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学生处);邮编:100081
九、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本科生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