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北京高考加分政策
◎加20分
(1)烈士子女
(2)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
◎加10分
(1)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
(2)台湾省籍考生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
◎加5分
省级优秀学生
2015年1月1日前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取得下列有关称号、奖励、名次的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
国家二级运动员
获国家二级运动员以上称号(项目限定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健美操、跆拳道10项)并通过全市统一测试
重大赛事获奖者
重大国际体育比赛集体或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全国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取得前6名(须出具参加比赛的原始秩序册、成绩单册)
见义勇为考生
思想政治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者(含获得以北京市政府名义制发的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的考生)
奥赛获奖者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获得者
“小科学家”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一、二等奖获得者
国际大赛获奖者
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者
少数民族考生
在高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5分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该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属高等学校招生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