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艺术类 本科提前批(A段)
说 明
1.北京市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目录在编制上按照录取顺序分为:
①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招生计划;
②专科提前批录取院校招生计划。
考生填报志愿采取网上填报方式,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edu.cn,www.bjeea.cn)填报志愿。考生填报志愿分两次进行,第一次填报本科志愿,艺术类本科志愿须填在本科提前批(A)栏目内,时间为6月25日8时—29日20时;第二次填报专科志愿,艺术类高职(专科)志愿须填在专科提前批栏目内,时间为8月3日8时—4日20时。志愿填报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2.本招生专业目录是考生填报艺术类专业志愿的依据。院校名称左侧的4位数字为院校代号〔大部分院校的院校代号编码规则为:第1—2位为省(区、市)代号,第3—4位为顺序号〕,部分院校名称右侧括号内为校本部所在省份或城市,院校名称右侧的数字为该院校所列各专业在京计划招生人数之和;专业名称左侧的2位数字为专业代码,右侧数字为该专业在京计划招生人数。
3.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部分艺术类院校(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因此,在本目录中,部分招生院校的专业,未注明在京计划招生人数,录取时,院校将根据报考生源情况,确定该校在京的招生名额。
4.北京市对美术类专业进行统一考试,其他艺术类专业仍沿用原有的专业考试方式。凡北京市美术统考涉及的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须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合格成绩;其他美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成绩,也可使用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基础上的校考成绩。
(1)注有“文史类”、“美术(文)”的专业只招文史类考生,注有“理工类”、“美术(理)”的专业只招理工类考生,未注明“文史类”、“美术(文)”或“理工类”、“美术(理)”的专业均为文理科兼招。
(2)在美术类专业中,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要求考生须具备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注有“☆”标记的专业,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要求考生须具备北京市美术统考本科合格成绩基础上的校考合格成绩。在非美术类专业中,没有任何标记或未注明“认可”或“承认”其他院校专业考试合格成绩,表示院校在录取时,考生须具备该院校的校考合格成绩。
5.报考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经专业考试合格后,在填报志愿时,应对照本专业目录,将自己报考的学校和专业,按其指定的批次填报在相应栏目内。
6.未取得任何艺术专业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填报本目录所列院校专业志愿无效。
7.“只招英语考生”意为只招收在高考时所应试的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8.专业名称后未注明“走读”的均为住校。
9.未注明办学地点的专业均在校本部就读。
10.本科提前批次中未注明学制的专业为四年制。
11.凡报考注有“■”的专业,均须参加面试。
12.目录中所列每学年学费(不含住宿费)收费标准(×××××元),根据院校提供的数字公布,仅供参考。部分院校在报送招生计划时,还未落实学费收费标准,导致专业名称后收费标准项为空;已报收费标准的,有些仍在落实过程中。因此,各校的收费标准应以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随附的收费明细表中所列收费金额为准。
13.“双培计划”“外培计划”招生专业中注有“3+1模式”是指在中央高校或海外境外高校培养3年,注有“1+2+1模式”是指在中央高校或海外境外高校培养2年。其他模式含义请查阅院校招生简章。“双培计划”“外培计划”分区县(指报名区县)投放名额,燕山考生并入房山区投档录取。
14.根据教育部规定,各招生院校要制定《招生章程》。考生在填报志愿时,要仔细参阅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招生院校的具体要求及录取原则(特别是文化课成绩与专业课成绩的使用原则)。有关院校简介、招生要求、联系方式等,请考生登录院校网站,或直接向院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