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类专业和文学编导类专业。
1.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文学编导类实行全省统一考试(以下简称艺术统考)。艺术统考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管理,市招生考试机构承办,有关高校负责评卷。
2.考试科目:美术类为造型基础和色彩基础,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文学编导类为文学艺术常识和影视评论与创作,每科考试时间均为2.5个小时,每科满分为150分。
3.考生的考场号、座位号等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编排。准考证由考生于2018年1月4日起自行上网打印。考生持身份证、准考证到市招生考试机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4.考试时间:2018年1月7日。
5.合格分数线划定。按照教育部“严格控制合格生源规模和比例,确保统考质量”的要求,根据生源情况及历年招生计划数量,按照考生专业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排列,划定山东省2018年艺术统考本、专科专业合格分数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查询合格分数线及本人成绩。
6.艺术统考成绩的使用。未达到山东省2018年美术类专业、文学编导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学校组织的美术类、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校考。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也不能参加后续投档及录取。艺术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可艺术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
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原211工程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可在山东省艺术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艺术统考成绩。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山东省内高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均使用山东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其他外省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山东省艺术统考成绩。
2018年除提前批外,使用我省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单独安排批次并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美术类及文学编导类使用校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安排在使用统考成绩的高校及专业之后录取,鼓励高校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并参与统考批录取。高校应根据我省录取批次安排及志愿设置情况,综合考虑和权衡使用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的利弊,确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形成学校正式文件,于2017年12月22日前寄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普招处,由我院确认后对社会公布。
所有在山东省招生的高职(专科)学校的美术类和文学编导类专业均使用艺术统考成绩。